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企业信息 > 合法性存疑及舆论压力 各地叫停婚前房产"加名税"

合法性存疑及舆论压力 各地叫停婚前房产"加名税"

中国虎网 2011/8/30 0:00:00 来源: 未知
   国税总局明确的不支持态度和舆论“一边倒”的压力,让本来要开征婚前房产“加名税”的数家地方税务局陷入了尴尬。据国内媒体报道,继青岛之后,首先提出开征“加名税”的南京市地税局也表示暂停征收。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长施正文昨日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契税是地税,但并不代表地方税务局可以随意开征他们自认为“合法”的税种,在法律条文没有对相关问题进行明确之前,开征婚前房产“加名税”合法性仍然存疑。
  8月13日,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引起公众热议,全国各地的住房部门都接到不少关于加名如何办理的咨询。
  8月23日,南京地税部门针对房产加名开征3%契税,评估价格100万元的房屋加名须缴纳高达1.5万元的契税。之后,据国内媒体报道,成都、泉州、苏州、无锡等城市也都已针对这一行为征税,武汉更是提出要征收高达4%的加名税。
  8月26日,国税总局方面正式回应称,南京等地的房产证加名征税,属于地方政府税收行为,短期来看,恐怕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类似政策。
  施正文表示,根据法律规定,以赠与的名义发生产权转移必须是在非家庭成员之间,而夫妻是家庭成员,税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婚前财产添加配偶姓名之后发生了产权转移。因此,地方税务局按照“赠与”来收契税是存在疑问的。
  地方税务局开征加名税的另一被质疑之处是,他们认为这并非一个新税种,因此能够自行决定是否开征。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施正文说,地方税务局开征像“加名税”这种法律上还没有明确规定的税种,显然属于扩大了征税范围,这需要国税总局批准,地方税务局没有这么大的权力。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