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今日新闻 > 成都首次将犬伤门诊和狂犬疫苗注射费用纳入医保

成都首次将犬伤门诊和狂犬疫苗注射费用纳入医保

中国虎网 2011/9/28 13:32:34 来源:  2011-09-27 中国新闻网 
  生意社9月27日讯 记者27日从成都市人社局获悉,成都将从10月1日起把犬伤门诊和狂犬疫苗注射费用纳入医保报销,报销人员需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一举措在成都市尚属首次。   据悉,狂犬疫苗接种能避免绝大多数狂犬病的发病,但目前在狂犬病发病死亡的人群之中,绝大部分人员未接受过狂犬疫苗注射,究其原因,除了一部分人主观上不够重视之外,还有很多是因为经济原因。   目前,由于国家尚未将犬伤患者伤口处置和狂犬疫苗接种费用纳入城市公共卫生防疫经费,犬伤患者治疗费用主要由患者个人承担,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犬伤患者的医疗需求,也不利于犬伤的救治和狂犬病的预防。为了确保犬伤患者获得及时且必要的医疗救治,进一步消除狂犬病危害,成都市本着以人为本原则,先行先试,将犬伤患者伤口处置和狂犬疫苗接种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根据相关规定,从2011年10月1日起,犬伤患者只要符合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在犬伤处置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犬伤所发生的伤口处置、注射人用狂犬疫苗(含疫苗费)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将按每人份最高不超过200元的标准限额支付。   据成都市人社局医保处负责人介绍,免疫接种仍是目前防控狂犬病的最有效方法,将狂犬疫苗纳入医保,不仅可以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对促进狂犬病防治方面也是大有益处。(张浪)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