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价格行情 > 广东:10月1日起上百种药品降价

广东:10月1日起上百种药品降价

中国虎网 2011/10/6 0:00:00 来源: 未知
新华网广州10月1日电 (记者陈冀)记者从广东省物价局了解到,从10月1日起,上百种药品降价,调整后的最高零售价格比现行规定价格平均降低16.5%。此次药价调整不仅只注重价格调整,还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对日费用高的药品加大降价力度,但对创新型药品适当控制降价幅度,鼓励药品研发创新.

  广东省物价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从10月1日起调降广东省增补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的部分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共涉及119个品种、641个剂型规格,调整后的最高零售价格比现行规定价格平均降低16.5%,其中降幅较大的如脑蛋白水解物口服液,从原来的每支12元降为3.2元,降幅为73.3%。

  据介绍,此次价格调整,广东省物价局是在开展成本价格调查、专家论证、委员会评审和社会公示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同时,综合考虑了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实际交易价格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况,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对日费用高的药品加大了降价力度、对日费用低的药品少降价或不降价,目的是在减轻患者负担的同时,促进价格相对低廉药品的生产供应;对专利等创新型药品适当控制降价幅度,以鼓励药品的研发创新。

  广东省物价局局长孙庆奇表示,合理控制医药费用,切实减轻患者负担,整顿药品市场秩序,有计划、有步骤地调整药品价格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物价部门“价格惠民十件实事”之一。此次降价方案公布实施后,广东省物价局还将按照既定工作计划,区分情况、分期分批合理调降其他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药品价格。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