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虎网 2011/10/7 0:00:00 来源:
未知
10月2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以“假冒保健品内幕”为题,曝光了一款名为“香港阮氏喘立停”的假冒保健品,这种保健品的原料是淀粉、麦芽糊精,甚至还有兽药,使用后可能危及人的生命。
记者2日走访发现,这款假冒保健品,今年上半年曾在泉州一些药店销售,此后便以“厂家停产”为由消失,不少消费者上当受骗。
律师表示,药店出售保健品,须核实产品真伪。因此,购买过相关产品的消费者,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诉,也可以寻求司法途径,向所买药店索赔。
事件 兽药变身保健品 遭央视曝光
据央视品牌栏目《每周质量报告》昨日报道,“香港阮氏喘立停”号称患者服用后只需5~20分钟立即起效,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立马减轻。但有消费者使用后,不但没有治好哮喘病,还出现了恶心的症状。央视记者调查后发现,该产品为假冒保健品。
日前,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破获了一个非法生产保健品的窝点,共查获假冒的保健药品(食品)8种,其中就有香港阮氏喘立停。执法人员在生产车间发现,这些假冒保健品的原料主要是淀粉和麦芽糊精,执法人员还发现了标着“兽药、家禽用”等字样的生产原料袋。
该窝点负责人承认,他们生产保健食品用的根本不是名贵中药,而是给家禽治病的兽药,这种兽药含有一定的中药成分,但成本比中药便宜很多。专家指出,兽药只能用于治疗家禽、家畜和鱼类等,适合于动物的生理机能和代谢特点,但人和动物对药物的反应有时差异很大,人食用兽药后容易发生中毒事故,甚至危及生命。
药店
原来卖得火
现在已“停产”
记者发现,今年4月25日,“香港阮氏喘立停”曾在泉州某报纸上刊登过广告,声称该产品在泉州、厦门、漳州等18家药店销售,其中,泉州市区、晋江、石狮、惠安、南安、安溪、永春等16家药店有售。
昨日下午,记者走访了泉州市区涉及的2家药店:涂门街中闽百汇楼下的新百和药店以及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对面的东方红药店。
“现在厂家已经停产,买不到了。”新百和药店的员工称,这款产品确实在店内热销过,药店是向泉州地区的经销商进货的,当时对方还配了专门的推销员,卖了1年多,销量很好。不过,该产品在今年年中之后突然消失,推销员也不见了,他们也联系不上。“这东西很贵啊,很多买过的人最近还回来问有没有货。”药店员工称,这款产品一小盒是19.8元,只有2粒,一般人都会买10盒,价格198元,但也只能吃五六天。他们并不清楚该款产品是假药。
而在东方红药店,药店员工的说法与上述药店员工说法基本一致。但当记者询问是否知道这是假药时,该药店员工便不再理会,而药店的负责人随后出现,改口称从没卖过该款产品。
律师
买了假冒产品
可向药店索赔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该款产品在泉州地区的销售时间并不短,泉州有不少消费者上当受骗。但记者经过几番努力,没能联系上经销商。
那么,购买过该款产品的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权?“药店作为产品的销售者,有义务对自己销售的产品进行把关。”福建温陵律师事务所胡长鸿律师说,保健品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必须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文号和生产、经营证书。因此,当经销商找上药店时,药店必须向对方索要相关证件,核实过产品的合法性后才在店内销售。胡长鸿认为,购买过相关产品的消费者,可以向主管部门申诉,也可以寻求司法途径,向所买药店进行索赔。
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央视虽然曝光了该款产品为假药,但是该局只能以省级文件进行执法,通知药店下架。对于药店销售的保健品,属药店自身的经营行为,并不需要向药监部门备案。
不过,药店如果卖假冒产品,一旦被查处,按照《食品安全法》,涉及的药店将受相关处罚,案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案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如果消费者认为自己所购买的产品是假冒产品,可向药监部门举报,但必须保存好当时购买的小票等证据,方便取证。(林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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