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今日新闻 > 医院运行成本增加 未来医疗费用存上涨可能

医院运行成本增加 未来医疗费用存上涨可能

中国虎网 2011/10/14 13:56:53 来源:  2011-10-14 每日经济新闻 
  生意社10月14日讯 年初以来,医院运营成本一直在增加。比如医用垃圾处理费,年初为1950元/吨左右,现在上涨超过50%。昨日(10月13日),北京市房山中医院院长徐希胜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除此之外,污水处理费和采暖费也大幅度增加了。徐希胜介绍。但与此同时有关部门一直控制医院的各项收费,不让上涨。   推荐阅读   中俄未就天然气价达一致你所不知的普京的另一面津保铁路停工已数月   市场下调存准率呼声再起油气定价机制新方案已上报国务院部分中小光伏企业求救高利贷揭秘赵本山小品集团发迹全过程《股神争霸》七重好礼送不停孙立坚:扶植民企措施我担心两点 10月12日,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副主任王才有表示,2011年上半年,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次均门诊费用同比小幅上涨0.3%。卫生部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郑宏指出,物价上涨导致医院运营成本增加,此外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调整等因素也会影响运行成本,下半年医疗费用仍存在上涨可能。   运行成本增加致医疗费上涨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表示,预计第四季度医疗费用还会上涨,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得比较厉害,医院和药品生产机构的各项成本都会增加。与前几年的情况相比,今年门诊费的上涨幅度较小,这与药价下降有关。如果药价降太多,就会影响医药生产机构的生产积极性;而降低的幅度若是很小,给老百姓带来的实惠又会不明显。   有医改专家认为,目前药品降价大都流于表面,国家相关部门还是没有出台比较强硬的措施来解决医疗体制最根本的问题。   但是在谈到下半年医疗费用是否会上涨时,医改专家、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表示,在行政机制的控制下,医疗费用的上涨或下降,其实质意义并不明显。去行政化的市场机制才是医改的必然途径。   基本药物目录将再调整   按照卫生部建立基本药物目录合理动态调整机制的要求,基本药物目录三年一调整。这意味着,2012年基本药物目录将进入一个调整周期。而此次调整在品种的数量和剂型上都会有所增加。   卫生部表示,国家基本药物的307个品种已经用了两年多。监测表明,各地对基本药物目录调整的呼声也日渐增高。   基药目录的设计非常不合理,所包含的品种太少,已经不能满足医院的发展需要。徐希胜告诉记者。   根据规定,基本药物要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这意味着,进入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将会取消药品销售时15%的加成。   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医院运行监管处处长钟东波强调,要实行医药分开,破除以药养医,重在切断医与药之间的利益关系。   药品零差率销售有不可持续性,如果要在公立医院中执行,必然会遭到扭曲。顾昕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基药目录出台以后,一部分费用会由政府承担,但在国内很多地方,由于措施执行不力,政府并不会顺利地把这笔费用给医院,以至于医院总是靠各种不合理的收费来创收。郭凡礼表示。   一家医院内部人士也告诉记者:扩大后的基药目录出台后,取消了15%的加成,但是政府的补贴却总是不能到位。就现在的情况来看,我们所能够拿到的补贴只有应得补贴额的1/10左右。   他还向记者解释说,在不取消15%加成的情况下,医院尚且可以从药品的销售环节获得一部分利润,取消15%加成之后,只会让药品生产企业的利润更高,却降低了医院的利润。如果政府补贴不到位,医院只能想办法增加收费项目了。(记者杨芮杨柳)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