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今日新闻 > 卫生部要求医疗机构公开本单位抗生素使用等情况

卫生部要求医疗机构公开本单位抗生素使用等情况

中国虎网 2011/11/11 13:50:22 来源:  2011-11-11 中国新闻网 
  生意社11月11日讯    卫生部10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赵明钢在会上指出,卫生部将全面推进卫生系统院务公开工作,要求医疗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公开本单位抗生素的品种、数量、规格和它使用的情况,抗生素在药品中的比例。   赵明钢指出,医疗卫生系统院务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有机组成部分,主要目的是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在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下,持续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推进医院科学管理。   赵明钢称,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卫生部不断推进院务公开工作,将医院院务公开作为医疗机构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要求医疗机构重点公开患者看病、住院过程中最关心、最担心、最需要解决的热点问题,包括医疗服务流程、医疗服务信息、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医院收费信息、医患沟通信息和行风建设情况等信息。   近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指导各地做好院务公开工作。适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指导各地做好改善医疗服务措施等的公开工作,并大力加强基层院务公开工作。要求医疗机构进一步公开医疗机构单病种的费用、医疗机构单病种的平均住院日、单病种的诊疗效果。   二是继续做好院务公开示范点的工作。根据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示范点遴选标准,复核并确定医疗机构示范点,发挥各示范点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示范作用,并结合新形势,有针对性的推进院务公开工作。要求医疗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公开本单位抗生素的品种、数量、规格和它使用的情况,抗生素在药品中的比例等等,根据医改的推进,根据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丰富院务公开的内容和公开的形式。   三是解决院务公开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不断将院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开展督导检查,督促院务公开落到实处,解决院务公开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将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相关信息加以整合、加以分析,提供给群众,方便群众的看病就医。   赵明钢称,为切实推进各地区院务公开工作,卫生部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59所大型医院以及146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全国院务公开示范点。通过示范点的示范作用,全国院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的院务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推动,为基层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针对各地院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卫生部分别在2009年和2011年组织了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共计1000余人的培训,逐步解决了院务公开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理顺了院务公开的思路,明确了院务公开的重点,有力地推动了全国院务公开工作。(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