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企业|药店|医院 > 省城药店4年内8成将“连锁”

省城药店4年内8成将“连锁”

中国虎网 2011/11/23 0:00:00 来源: 未知

11月18日本报独家报道了“省城将出台新政,零售药业面临‘大洗牌’”后,引起不少市民和相关从业者的关注。据了解,自今年五月省城停止审批新办药店后,经过半年的酝酿准备,昨日,合肥市出台《关于整顿药品零售行业加快推进连锁经营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意见要求从严整顿合肥市药品零售行业,加快推进药品连锁经营,力争“十二五”末,药品零售连锁率达到80%以上。可以预见,省城药品零售行业的一场兼并重组大幕即将拉开。

新政一:四年内药店连锁率达到80%以上

合肥百姓大多对合肥的药店有三个感受:单体店多、连锁店少;老城区多、二环外少;门店数量少、管理不规范的药店多,而规模大、管理严格的连锁药店少。

意见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要在严格控制药品零售企业数量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引导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兼并现有的规模小、经营行为不规范、管理水平低的连锁企业和单体药店,推行统一品牌标识管理、统一药品质量管理、统一采购管理等“七统一管理”连锁经营模式。

从2012年起,合肥市药品零售连锁率每年提升10个百分点以上,力争“十二五”末,药品零售连锁率达到80%以上,培育3~5家规模较大的覆盖全市、辐射全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企业在全市药品零售市场占据主导地位。

新政二:网点密度大老城区只减不增

以往开药店,大家都往人群聚集的老城区扎堆,这种局面以后将不会出现。

意见指出: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合肥市药品零售网点年度设置规划,保持零售药店和连锁企业网点每年适度增长。新增的药品零售网点由政府统一公开招标,提倡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采取兼并重组等形式增加门店数量。要针对现有网点分布不均衡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对网点密度较大的老城区,做到只减不增。

新政三:引导零售网点迁往新建居民区

有些药店在经过验收开办成功后,往往疏于管理。意见要求,从今年开始,全面开展药品零售行业整顿活动,对以虚假手段骗取《药品经营许可证》,擅自改变许可条件,从非法渠道购进、销售假劣药品的企业,依法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在现有药品零售网点存量的基础上,严格控制现有药品零售网点向市区中心区域变更,积极引导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把零售网点往新建居民区、城郊接合部、农村边远地区等药店比较少的区域迁移。

新政四:医保定点倾向连锁拒绝单体店

药店在增加,买药越来越方便,但许多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市民,对新办药店大都不能刷医保卡颇有微词。新政在这方面也有考虑。

意见要求,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向实行“七统一管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倾斜,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定点门店违反相关医疗保险规定,将中止其所属全部定点门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两年内不再签订。自2011年起,不再新增医疗保险定点单体药店,现有定点单体药店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因违规中止后不再续签。

根据合肥市行政区域、人口密度及经济状况的不同,药品零售网点的设置分为:二环路以内按所辖区域街道人口总数,以1:3500人比例设置;二环路以外按所辖区域街道人口总数,以1:2500人比例设置;二环路以外涉农乡镇按人口总数,以1:1500人比例设置。至2015年新增药品零售网点的总数控制在300家以内。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