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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调控药价:剂型包装可换 变相涨价没门

中国虎网 2011/12/2 13:53:25 来源:  2011-12-02 每日经济新闻 
  生意社12月2日讯       发改委监管药价的举措正在加码。昨日(12月1日),发改委发布《药品差比价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进一步规范药品价格。   据《每日经济新闻(微博)》记者了解,《规则》的正式实施,将进一步增强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对规范药品价格行为,抑制企业通过改换剂型包装、变相涨价将发挥重要作用。此外,按照前期公布的日程,12月1日起发改委还将对其定价范围内的药品开展出厂价调查。   旨在抑制药企变相涨价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发改委调整药价的政策正在密集出台。几天前,发改委还发布了《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办法(试行)》。   发改委表示,药品剂型、规格、包装材料和形式不断翻新,一些企业通过改换剂型、规格或包装等,逃避价格监管变相涨价,加重了社会医药费用负担。   针对上述现象,《规则》明确规定了同种药品不同剂型、规格或包装之间最高零售价格的核定原则和方法:一是要求同种药品不同剂型和规格的价格应当以代表品为基础,按照规定的差比价关系核定,其中代表品按照临床常用、价格合理、成本和供求状况具有典型性的原则选择;二是相同有效成分的药品,不得以名称不同、包装材料不同等为由,制定不同价格,防止企业通过变换名称变相涨价;三是规定了临床常用剂型之间的比价关系,防止企业通过变换剂型不合理涨价;四是规定了不同含量、装量、包装数量之间的比价关系,防止企业通过变换规格包装不合理涨价。   发改委表示,《规则》的制定经过了几年的试行,明确规定了同种药品不同剂型、规格或包装之间最高零售价格的核定原则和方法。《规则》的正式实施将进一步增强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对规范药品价格行为,抑制企业通过改换剂型包装、变相涨价将发挥重要作用。   据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李玲统计,近年来发改委降低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已进行多达28次。反观效果,药价频降,百姓却始终没明显感觉。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有关报告说,新医改3年之旅接近尾声,而当初新医改的目标依然没有得到完全解决,主管部门正在采取措施加快寻找缓解药价虚高的方法。   付费方式需进一步改革   早在11月份,发改委、国家药监局等部委已经开展了包括29个省市的药品安全秩序整顿。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新医改课题专家顾昕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有关部门对药品加成的管制手段存在一定问题,面对只准加价15%这个选择,多数医院都会选择用价格更贵的药,这样才能提高医院的收入。要快速降低药价很简单,就是把各省的中标价通知所有的医院这个中标价就是最后的价格了医院可以自主采购和加价,但是不准突破天花板。这样一来医院肯定会挑便宜的药品,因为越便宜才挣得越多。   李玲表示,降药价不等于降药费,不合理用药的深层次原因仍未改变。老百姓真正的负担是药费高,绝不仅仅体现在价贵,还反映在量多上。而不合理用药的深层次原因仍然在于医院和医生的趋利机制上,永远是医生在替患者决定需求量。   对此李玲表示,部分医生在经济利益刺激下,手握处方权直接指向患者的口袋,而非患者的健康;患者却无法辨别什么是合理用药,什么是过度用药,因此只能被动接受。   解决药价虚高问题,付费方式改革是根本解决之道。顾昕表示。(每经记者彭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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