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今日新闻 > 卫生部回应艾滋病实名检测 有利防控尽早启动治疗

卫生部回应艾滋病实名检测 有利防控尽早启动治疗

中国虎网 2012/2/9 14:10:04 来源:  2012-02-09 新京报 
  生意社2月9日讯       广西拟规定艾滋病检测采用实名制曾引起社会讨论,昨日在卫生部例行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主任王宇对此表示赞同,说:如果没有实名制,连结果都很难通知他,通知他以后又没有办法采取很好的治疗措施,就会影响艾滋病防控成效。   匿名导致检测者难寻觅   日前,媒体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草案审查稿)》(以下简称《草案审查稿》)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春节后将提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其中规定艾滋病检测需要实名制,要求受检测者应当向检测机构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现住址等真实信息。   对此王宇说,艾滋病的检测长期以来是遵循着自愿进行检测,但是这种方式尤其是在一些高发地区有局限性。早期我国进行检测的时候,最初的几万人,由于匿名的原因,到现在我们甚至都找不到人。   过去,广西推行的艾滋病患者匿名就诊制度,虽保护了病人隐私,但同时也带来安全隐患:大多数接受艾滋病检测的人在检测时使用假名字,有的患者在被检测出是感染艾滋病后就找不到人了。   广西当地媒体报道称,至2011年12月底,广西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数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实名能预防传染他人   王宇说,国际研究显示,对艾滋病的控制,只要告诉检测者他是阳性,他的传播活跃程度都会下降70%,所以单纯通过检测和告知就是很好的控制方式。   但是,如果没有实名制,你连结果都很难通知他,通知他以后又没有办法采取很好的治疗措施,就会影响艾滋病防控成效。王宇认为,实名制检测还能尽早的启动对艾滋病毒感染者的抗病毒治疗工作,降低感染者体内艾滋病病毒浓度,同时,也能预防传染他人。   对于实名制如何保护患者隐私问题,草案审查稿中也要求,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不得公开艾滋病感染者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声音   实名制可能吓退潜在感染者   对于检测实名制的问题,昨日,记者采访到的一位要求匿名的艾滋病毒感染者认为,在目前社会存在对艾滋病人严重歧视的情况下,实名制可能会影响潜在感染者对艾滋病毒检测的积极性。   即使规定不能公布检测者信息,但实名制后,可能潜在感染者也不敢去检测了。他说,毕竟实名检测存在隐私泄露的风险,在面对巨大社会压力时,有些人宁愿选择放弃。   但他说,为了应对有些检测机构要求实名制的,他认识一些病友,就使用的是假身份证、假户口本去检测或者领取药品。   提醒   目前是流感高峰   今年1月份以后,流感开始处于上升期,目前处于流行高峰期。今年流感的流行水平,同去年相比,总体来说在比较正常的范围之内。   目前包括中国在内流行的流感病毒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异,因此今年接种的流感疫苗,保护效果还是比较好的。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流感中心主任舒跃龙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