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营销战略 > 二甲公立医院药品销售加价率降至10%

二甲公立医院药品销售加价率降至10%

中国虎网 2012/2/13 0:00:00 来源: 未知

前昨两日,广东省物价局局长林积率队莅湛调研我市医药价格改革工作情况。林积充分肯定了湛江市作为广东省首批医药价格改革试点之一所取得的突出成绩,认为湛江医药价格改革工作做得比较认真、出色。

据悉,我市自2009年启动实施医药价格改革试点工作以来,通过逐步降低药品销售加价率、试行医疗服务机构单病种付费方式、完善药品定价程序和医药费用一日清单制度、规范特需服务收费以及制定基层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等一系列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目前,11家二甲公立医院的药品销售加价率已降为10%,下一步,将探索在三甲医院试行一次性取消15%药品销售加价率,通过合理调整门诊诊疗费和住院诊查费标准来补偿药品差率,以达到降低医疗总费用和合理分流病人,切实减轻病患者负担的目的。

省物价局高度肯定了湛江市作为广东省首批医药价格改革试点之一所取得的突出成绩。林积说,湛江自成为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以来,做到了思想到位,认识到位,有大局意识,医药价格改革工作出色,积累了很多经验。林积要求,湛江市在已有的基础上继续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医药价格改革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密切配合,积极行动,使医药价格改革获得更多实效。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