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虎网 2012/4/26 0:00:00 来源:
未知
在上个月杭州召开的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开展两年总结大会上,中国红十字会公布:试点两年全国共捐献人体器官546个。相对于我国器官移植1∶150的庞大需求,这个数字无异于杯水车薪。事实上,我国器官捐献试点两年仍未破供求悬殊困局。一方面是患者因器官稀缺在等死,另一方面,有捐献意愿者并不在少数,却不能最终落实,而在交通事故和
医院临床中大量的潜在捐献器官却被“浪费”。人体器官捐献之门究竟卡在哪里?
器官源匮乏,难以逾越的坎?
4月19日,临近中午,姜楠(化名)接了一个电话,他三天前花4000元订下的一桌酒宴随即被“搅”。他答谢一位省级三甲医院肝脏移植专家的愿望再次落空,对方的理由是:要即刻赶赴某省辖市的一家法院,有5名死刑犯临刑前有捐献器官意愿,他得赶去配型。
姜楠是洛阳市某部门一中层干部,半年前,母亲重病,经这位专家做手术换了肝脏得以存活。这位专家曾告诉他,自己80%的时间都在找供体,最远甚至跑到了广西。
郑州一家具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新近得到了几个肾脏供体,已住院整整69天的陈先生,终于等来了移植手术,而隔壁病房里另一位患者却没这么幸运,两天前病情突然恶化,刚刚离世。
我国心、肺、肝、肾等人体器官移植技术已跻身世界一流,但器官供体紧缺始终是患者康复路上难以逾越的坎。
业内人士称,美国器官移植等待者和捐献者之间的比例为5∶1,英国为3∶1,而我国,官方公布的比例是150:1。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肝外专家张水军教授告诉记者,肝源匮乏,使得我国器官移植例数正在减少。
广州军区总医院肝胆外科和肝脏移植中心主任霍枫教授称,该院近期肝移植的例数比几年前下降了约50%。
而云南昆明4家有资质的医院,已经多年没有进行器官移植手术。
上个月,中国红十字会对外公布: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两年来,共完成器官捐献207例,捐献大器官546个。
比起每年约150万的等待者,这个数少得可怜。
B 有移植资质与无移植资质医院的“对峙”
谈到供体短缺,河南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副主任毕学义说,目前报名登记和实现无偿捐献器官的人并不多,河南自去年纳入第二批试点来仅完成了11例人体器官捐献,但在全国排名靠前。
多位临床医生指出,器官捐献的现状是“两头热中间冷”,患者和有移植资质的医院“热”,无资质移植的医院“冷”。实施近5年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只设立了器官移植的“准入门槛”,并未打造器官捐献的“绿色通道”。
广东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李劲东主任曾向媒体表示,人体器官捐献方面,我国没有出台相应的法律、
法规。
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分会委员、北京朝阳医院肾移植中心主任张小冬曾指出,医生能够在第一时间得知病人情况,有机会发现潜在捐献者。
但是,省内一位移植医生透露:“事实上,我国各医院的死亡报告制度并不完善,规定只报告死亡数,并不要求报告器官是否进行捐献。有资质开展器官移植的医院毕竟是少数,全国不过163家,我省仅有11家。而大量潜在捐献者是在无资质移植的医院就医,因为没有法律制约,这些医院拒绝我们进入或不配合摘取死者器官,我们丝毫没有办法。”
不久前,省内一家没有移植资质的医院就因拒绝向他院移植医生提供手术室,致使器官错过最佳摘取时间,而一个
健康的捐献者可能让75名患者受益。
医学资料显示:心脏停跳,血液循环随之停止,其他器官功能也随之渐趋衰竭。器官热缺血(器官离体后)时间过长便不再适合移植。器官允许热缺血的时间是:心脏3~4分钟,肝脏5~8分钟,肾脏30分钟,骨和眼角膜是24小时。
毕学义说,医患关系紧张的当下,无移植资质的医院热情不高,主要是害怕允许摘取器官会给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现有器官移植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捐献者、医院、受益者的权利和义务并无规范,器官从捐献到移植成功,涉及供体、受者、移植医院、捐献者所在医院等多个环节,需要各部门配合。
交通事故器官源能“解渴”,但一直被浪费
在拓展人体器官来源的途径上,业内人士对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器官源充满期待。
作为省政协委员,河南省人民医院泌尿外科主任医师单磊连续两年的提案都与器官移植有关,他对交通事故处置中的“器官浪费”深感遗憾。
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分会常委、上海长征医院朱有华教授称,全国每年交通事故导致约10万人意外死亡,这是庞大的潜在器官源,哪怕只有1%的人捐献,也能改善供体稀缺的状况。
浙江省红十字会副会长高翔说,浙江20例成功捐献中,10例捐献者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占50%。“每个人都可能遭遇不测,而驾驶车辆是一种高风险行为,签订捐献志愿书如同我们投保意外伤害险。”
在美国,公民申领驾照时均需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同意捐赠者会在驾照上予以标注。司机若在车祸中不幸遇难,医院查验驾照后便可在第一时间直接摘除其器官,无须经家属同意。而这一国际通行做法,2006年已在我国深圳市施行。在我省,尚未实施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的做法。相关人员称,此举措需卫生、交通及公安等多部门协调。
对捐献者的“补偿”问题绕不开,躲不过
今年3月23日,网友“新闻哥”在微博上进行了“你愿意逝后捐献器官吗”的调查,有8277名网友参与,5783名表示“愿意”,约占总人数的70%。
中国红十字会也曾在12个省份发放了1000份调查问卷,72.4%的受访者填写逝后愿意捐献器官。
4月12日,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公布了一项“器官捐献广州市民看法”民调结果,多达79%的市民赞同逝后捐献器官。
不少临床专家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认为,要想在中国鼓励民众捐献器官,救助问题永远绕不开、躲不过。
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说,国内成功捐献的案例中,90%以上家庭涉及申请困难救助问题。
国内有部分省市出台了救助办法,天津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上年度天津市职工年人均工资的3倍,浙江最近在全国率先尝试一系列救助政策,该省红十字会、卫生厅、民政厅、财政厅联合下文,由政府出资解决捐献者的善后费用,救助
标准暂定为5万元。此外,浙江还从制度上将交通警察确定为人体器官捐献联络员,要求交警在处置道路伤亡事故时,及时向红十字会和卫生部门通报信息,对已确定有捐献器官者的交通事故案,优化处置程序。
河南省红十字会提供的资料显示,我省的救助标准甚至远远超过了沿海发达省份,只是这些资金眼下只能依靠募集。
在我省,由110多名志愿者组成的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分布在各大医院的ICU、神经科和心脑血管科等重要科室。
河南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副主任毕学义认为,当前应该严格捐献程序,建立信息网络,使器官捐献与移植管理有序。“其中广为宣传,大胆给予补偿很重要。比如,新加坡2009年通过的人体器官移植修正法令就规定:器官捐献者最高将会得到2.6万新元(约13万元人民币)的
保健补偿。咱们可以尝试比照无偿献血制度,通过减免捐献者医疗费用、免除丧葬费、发放补贴等方式来补偿器官捐献者,同时给捐献者家属以器官移植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