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曝光台 > 吃完“鳕鱼”九旬老人胆囊炎犯了

吃完“鳕鱼”九旬老人胆囊炎犯了

中国虎网 2012/4/27 0:00:00 来源: 未知
吃完“鳕鱼”九旬老人胆囊炎犯了
 
  家属怀疑吃了假“鳕鱼”,超市说“鳕鱼没问题”却给下架了
 
  90岁的老人因胆囊炎忌吃油腻,家里人为此在饮食上特别小心,没想到还是胆囊炎急性发作。4月25日,市民邢先生给本报打来电话反映,他怀疑自己的父亲犯病是与吃了“假鳕鱼”有关。
 
  90岁老人胆囊炎犯了
 
  邢先生告诉记者,他的老父亲今年90岁,身体状况不错,但因患有胆囊炎忌吃油腻。子女平时在饮食提供上非常注意,在营养补充上只给喝鱼汤和吃些清蒸的鱼。4月18日,邢先生在位于青年大街旁的华联超市购物时,发现该超市售卖的冻鳕鱼片看着不错,就花了11.94元购买了0.748公斤,决定回家给老父亲做汤。
 
  4月19日中午,邢先生用鳕鱼做了汤端到老父亲旁边,从未吃过鳕鱼的老父亲非常开心,喝了一碗汤,又吃了两大块鳕鱼。当晚,老父亲胆囊炎急性发作,被送进家附近的医院就诊。
 
  第二天,邢先生在医院陪床,突然看到新闻里播报超市里用油鱼冒充鳕鱼的事。“想到老父亲后来排出的油状大便,我怀疑父亲的犯病与吃‘鳕鱼’有关。”
 
  超市“鳕鱼”没问题为啥下架?
 
  邢先生了解到,油鱼与鳕鱼是两种不同的鱼类,鳕鱼含丰富的Omega-3,有助降低胆固醇及预防心脏病。油鱼体中则有20%以上的蜡酯,肠道受刺激后会出现腹泻现象。而且鳕鱼的价格非常高,每公斤通常在120元以上,而油鱼价格则非常低廉。
 
  邢先生找到华联超市,希望对方能给一个说法。华联超市客服部的张经理表示,他们会给此事一个说法,让邢先生23日再过来。23日,邢先生再次来到华联,发现华联超市生鲜区的所有鳕鱼都已下架。超市的一位负责人告诉邢先生,他们超市的鳕鱼不是油鱼,其父亲住院和他们没有关系,同时递给邢先生一份郑州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送检单位是郑州市宏远水产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是鳕鱼尾,检验的结果是:检验项目合格。邢先生仔细看了检验报告后发现,该报告并没有对送检品种作出鉴定,而且送检日期是2012年2月,签发日期却是2012年5月26日。“这还没到5月26日呢,检验报告咋就出来了?”对于邢先生的疑问,华联超市方面并没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两份检验报告疑点颇多
 
  4月25日,本报记者随邢先生来到华联超市。在生鲜区,记者并未发现鳕鱼的身影。华联超市客服部的张经理向记者证实,生产鳕鱼的公司目前已经在全国下架该产品。张经理表示,公司为何下架鳕鱼的原因并不清楚,但他们所售卖的鳕鱼是正宗的,并不存在油鱼冒充鳕鱼的事。对邢先生对之前提出的有关检验报告日期的质疑,张经理表示并不清楚。“我可以和郑州的厂家联系一下,让他们再出示一份报告。”
 
  10分钟后,张经理拿着一份新的检验报告递给记者。记者发现,这份新传真过来的检验报告的送检日期为2012年3月15日,送检单位变成了北海宏远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检验项目也变成了鳕鱼片,检验的项目包括外观、感官、无机砷、铅含量等项目,检验结果是符合冻海水鱼标准。和第一份检验报告一样,在这份报告中,同样没有提到送检品种是鳕鱼还是油鱼的问题。而且两份检验报告的送检时间均在“油鱼冒充鳕鱼”这条新闻曝光之前。
 
  邢先生告诉记者,90岁高龄的父亲如今已经出院回家休养。“如果超市有错,就要有个道歉的态度,如果拒不认错,我也会考虑通过法律诉讼的形式将超市告上法庭。”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