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政策法规 > 中国正面临着医疗保障难题的挑战

中国正面临着医疗保障难题的挑战

中国虎网 2012/6/25 0:00:00 来源: 未知
 步入老龄化社会的中国正面临着医疗保障难题的挑战,而商业保险融入医改进程有望缓解这一压力,但仍亟待配套政策措施支持。
 
  6月19日,保监会发文《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商业保险公司大力融入医改进程,为此,保监会将根据医改“十二五”规划,完善健康保险产业发展政策,并制定税收等相关优惠政策。而不久前发布的国务院《医改“十二五”规划》亦表明,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积极服务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在医改新政的诸多组合拳中,税收优惠是最大的利好。”6月20日,中国平安(601318,股吧)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陆敏说,“《通知》是商业健康险领域有史以来最好的一次政策。”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邱彬说,规划长期而言是利好,但现实问题是如何贯彻执行,比较好的方式是由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组织力量推动各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
 
  新政也让一直饱受高赔付问题困扰、被当作寿险搭配险种出售的商业健康险公司看到新的发展契机,不过,这仍取决于与医疗保障相关部门的具体落实执行情况。
 
  政策亮点
 
  诚然,在新医改与商业健康险之间画上一个关系符号不是件容易的事情。现在的最新进展是,商业健康险已经融入“十二五”医改规划进程之中。
 
  目前,横亘在面前的依然有社保与商保“合理”定位、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难题”,自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简称新医改)公布以来,商业健康险公司一直试图在二者之间找到平衡点,但无甚突破。“较此前新医改的不同,《医改“十二五”规划》有以下四大亮点。”邱彬说。
 
  譬如,规划明确要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商业健康保险产业政策,这是国务院首次提出要完善商业健康保险的产业政策,对商业健康保险行业而言,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
 
  其次是落实税收等相关优惠政策。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制定有利于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保险行业呼吁多年的一个话题;“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就是针对此而来,具有极强的针对性。
 
  再者,规划明确要统筹协调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政策,这就有利于实现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一体化管理,最大限度地方便了参保人,也为商业健康保险机构全方位参与医保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前提。
 
  最后,规划明确要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这不仅使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或商业大病保险具备可靠的政策依据和财力支持,也有利于优化医疗保险资源配置、提高社会居民的保障水平。
 
  “保监会提出加强健康保险信息系统建设也是亮点之一。”陆敏说,“很大程度上,健康险公司的风险管控水平受制于数据信息的建立与完善。”
 
  事实上,目前健康险市场并不乐观,国内四家专业健康险公司中,人保健康险规模最大,去年标准保费收入达45.9亿元;平安健康险去年收入1.3亿元;昆仑健康险和和谐健康险的保费仅几千万。囿于现行医疗卫生体制的限制,由于商业健康险公司不能介入客户的医疗管理过程,无法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支出,导致陷入亏损与产品质量下降的赔付风险怪圈之中。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