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营销战略 > 应对医药销售渠道冲突:疏胜于堵

应对医药销售渠道冲突:疏胜于堵

中国虎网 2012/7/4 13:28:01 来源: 未知
         渠道冲突是指渠道供应链成员之间由于利益、目标等认知差异,在实际工作中产生的对渠道具有破坏性的行为。渠道的冲突管理是商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商务管理的难点。     渠道管理与渠道冲突如影随行,没有冲突的渠道是不活跃的渠道,但冲突太多的渠道则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在商务管理中,重点不是如何避免冲突的产生,而是如何有效地进行冲突的管理。     分析现阶段医药行业渠道的结构和特点,日常工作中常见冲突主要包括以下3种类型。     渠道同级成员之间的冲突也有专家将其称为“水平渠道冲突”,指的是同一渠道模式中,同一层次中间商之间的冲突,在医药行业多表现为跨区调拨和销售、采用不同的促销方法竞争等。造成此类型冲突的原因通常为:一是厂商区域的划分不明确,有重叠或盲区,导致经销商的销售行为出现矛盾;二是经销商的经营目标和价值观不一样,导致对厂商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有差异;三是经销商不遵守厂商的区域约定,跨区域销售和调拨;四是经销商疏于对下游分销经销商的管理,导致产品价格混乱和串货;五是经销商的占位心态,宁可自己不做,也不让别人做。     针对上述冲突,厂商要进行积极的梳理和引导。首先,从源头上避免冲突的出现,区域的划分一定要明确,不可出现交叉区域,同时也可以按照终端进行划分,避免出现经销商之间恶意竞争导致的市场混乱。其次,在经销商的选择上严格把关,对于经营理念和价值观不一致的经销商,尽可能不纳入渠道系统,经销商不会因为一个厂商而改变自己的经营理念,如果这个理念与厂商的商务策略相矛盾时,渠道冲突是一定会发生的。第三,跨区域销售和调拨的原因很复杂,有自然的串货,根源是价格的差距,“水往低处流,货向高处走”;也有恶意的串货,如经销商出于不满意厂商政策,迫于销售任务指标压力而故意采用的市场报复性行为;还有厂家业务人员与经销商联合串货,这种串货的危害更大,这就要求厂商严格商务政策,做好价格平衡,对经销商进行流向管理,慎重采用区域性、阶段性的促销,避免促销采用价格让利,防止厂商销售人员与经销商的恶意串通,同时要进行市场稽查,加大处罚力度。第四,协助经销商进行二、三级分销商的管控,厂商的渠道管理要下沉,要把握二、三级调拨的流向,避免冲突出现时分销商成为是经销商的借口。第五,区域开发要有时间约定,不能让经销商抢占地盘而又无所作为。     渠道上下游成员之间的冲突指在同一渠道中不同层级之间的冲突,也称为“垂直渠道冲突”,这种冲突较水平渠道冲突更常见。常常表现为上游直销和分销相结合的策略导致上下游争夺终端客户资源;上游给予下游的价格总是不能达到下游的心理期望;上游提供给下游的物流、配送、促销等服务下游不满意;下游的销量难以达到上游的要求;下游总是不能按照上游的要求和约定进行销售;下游的回款时间不能保障,上游不发货或停货等。     渠道上下游成员之间的冲突具有动态性,要避免少出现此类冲突,需要做到“三化”。约束合同化,即对于双方业务衔接中的可以预知的各种情况尽可能地详细约定,签订销售协议、分销协议等,使冲突出现后有法可依;监管制度化,即对于约定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随时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沟通常态化,上下游之间的冲突很多是因为沟通不足而导致的误解,定时、专人沟通很有必要,企业领导层之间的沟通更是解决冲突的必需措施。(作者:耿鸿武)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