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政策法规 > 国家药监局要求做好保健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国家药监局要求做好保健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中国虎网 2012/7/6 13:26:10 来源: 未知
         为做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5月下旬至9月下旬,在全国范围内突出重点集中开展的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就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品种、工作安排及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     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通过集中监督检查,全面掌握本地区保健食品生产状况,本地区可能存在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隐患状况,以便针对性地开展日常监管工作。要督促企业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和机制,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按照批准的配方和工艺组织生产,加强生产过程控制,规范产品标签说明书,执行检验检测、产品召回等有关管理规定,切实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要通过集中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完善动态监管、风险交流和区域合作等机制和制度,探索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加快推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黑名单”。.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