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虎网 2012/7/11 13:31:32 来源:
未知
7月5日上午,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举办的药品电子监管公众开放日活动现场,来自北京市西城区德外街道安北社区的居民李友华,将药品包装上的监管码用短信发送至“106695001111”。几秒钟后,就收到短信回复,内容包括药品名称、生产企业、规格、批号、批准文号、有效期、药品流向等。“电子监管码就像药品的身份证,帮我免受假药危害,放心服药。”李友华说。
药品电子监管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利用信息技术进行的监管方式创新,就是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编码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给每个最小销售单元的药品赋予唯一的电子监管码。借助于类似药品“身份证”的监管码,可以实现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全程监控。为了让更多的公众了解药品电子监管、参与药品监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举办了此次开放日活动。
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2008年11月1日起,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全部实施电子监管。今年2月底,国家基本药物实现了电子监管。目前,药品电子监管已覆盖1/3已批准上市的药品。公众购买已纳入电子监管的药品后,可以通过电话(95001111)、手机短信(106695001111)、网上查询(www.drugadmin.com)、手机影像抓取(下载手机软件)等多种方式,查询每一个药品销售包装上的电子监管码,随时了解所购买药品的相关信息。
72岁的路淑兰老人更青睐电话查询,“我不会打字,现在打电话就能查询药品真假,不用麻烦儿女,方便多了。”
据悉,截至目前全国2/3的药品生产企业、所有药品批发企业已纳入电子监管系统,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在推进零售药店药品电子监管试点,积极配合医疗机构实施药品电子监管,确保“2015年年底前实现药品全品种全过程电子监管”目标如期实现。
来自北京市西城区的10余名公众代表参加了活动。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