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国际动态 > “十二五”中医药人才工作围绕四重心

“十二五”中医药人才工作围绕四重心

中国虎网 2012/7/13 13:52:29 来源: 未知
          在2月10日召开的中国中医科学院人才工作会上,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在讲话中强调,要科学规划,明确任务,推动“十二五”中医药人才工作健康发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成员、中国中医科学院党委书记王志勇作工作报告,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张伯礼主持会议。     王国强指出,“十二五”期间,中医药人才工作将遵循“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满足中医药服务需求、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各类人才培养统筹兼顾”的基本原则,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通过“政策倾斜,扩大容量,培训提高,机制保障”等措施,继续做好基层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准入和使用。争取在5年内,使全国社区和乡镇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100%,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人掌握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重达到20%。     二是优化中医药人才队伍整体结构,提高中医药服务的贡献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市场的需求,调整专业结构和布局,优化知识结构。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改善国家中医药人才队伍的区域结构。优化中医药医疗服务机构人才队伍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层次结构。争取到2015年,中医药人员增量占全国卫生人员增量的比重达到18%,中医医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比重超过60%。     三是加强中医药杰出骨干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中医药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探索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中医药师承教育模式,营造中青年及高水平的领军任务脱颖而出的政策环境、成长环境。抓住时机加大引才力度。争取到2015年,涌现出一批由中医药名医、名师、知名学者、科研领军人物,国际化、外向型人才组成的中医药杰出骨干团队。     四是完善中医药人才考核评价制度,构建相对完善的中医药人才分类准入构架体系。制定体现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评价标准,改进和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的中医药专业考试方法和标准。逐步建立国家中医药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工作。开展“国医大师”和“国家名中医”评选工作。从国家层面进一步解决中医药各类人员执业资格、职称、职业的合理构成,通过五年努力,形成更加规范的中医药职业标准系列,改革和完善各类中医药分类准入构架体系。     王国强对中国中医科学院人才工作提出要求,要大力宣传和普及科学人才观,努力提高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要以实施人才兴院战略为向导,形成协调高效的人才工作新格局;要以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开发为重点,推进中医科学院人才队伍建设;改革创新,不断健全人才工作机制;着力营造人才工作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王志勇在工作报告中,提出了构建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科技创新国家队人才体系的工作思路,明确了建立中国中医科学院分院、建设中医药科技创新团队、探索和构建客座研究员长效制度、完善学术人才队伍建设、制订和实施中国中医科学院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等五项重点任务。     会上宣读了中国中医科学院聘任客座研究员名单,并举行了授牌仪式。北京大学神经科学研究所万有等63名中医药及相关学科知名专家学者获聘。客座研究员为科研工作一线中青年专家,将实质性参与中国中医科学院院所发展规划、科技计划、人才培养、学术活动和重大科研项目等方面工作。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