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政策法规 > 平阴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见成效

平阴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见成效

中国虎网 2012/7/27 13:27:16 来源: 未知

    自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以来,山东省平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有效措施,破解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难题,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明显好转。

    平阴县建立了镇街食品药品监管站,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将部分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委托给镇街,实现了监管关口前移。在集中整治工作中,平阴县局结合企业自查及日常监管,确定重点企业、品种和环节,提高监督检查效率。该局还召集20名专家对2011年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进行分析、评价,形成临床用药指导意见,保障药品使用安全。

责任编辑:刘燕2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您可能还会关注的

  • 药品生产-资讯
  • 药品生产-供应
  • 药品生产-求购
·药监局:将集中整治药品生产流通...·SFDA:集中整治药品生产流通...·高科技时代药品生产坚守道德底线...·员工“有所求” 制度才能“有所...·青海开展药品生产企业专项监督检...·湖北300家药品生产企业承诺守...·青海省药品生产企业不良记录可查...·全国范围内药品集中整治行动将开...·我国首次开展境外企业药品生产现...·药品安全规划出台 加强药品生产...·福建省局举办新版药品GMP培训...·株洲药监推进药品生产质量信用建...

十大评选人物访谈热点事件更多>>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