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企业信息 > 北京公立医院改革现成效 医保次均药费降低三成

北京公立医院改革现成效 医保次均药费降低三成

中国虎网 2012/8/3 13:29:25 来源: 未知
T|T

    患者门诊次均少花26元

    北京公立医院试点取消药品加成三周来

    公立医院改革效果正在显现,病人看病负担减轻,医院利润也有所增加。7月30日,在卫生部举行的2012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会上,北京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市公立医院改革三周来,医保患者次均药品费用降至241.02元,降低三成,在部分医院进行的付费制度改革也初见成效,住院例均费用减少1384元,下降8.3%。

    每人次药费下降68元

    三周前,本市开始公立医院改革试运行,市卫生局昨天交出三周来的“成绩单”。总体来看,公立医院的此次“考试”比较理想。

    由于取消了药品加成、减少了大处方,总药占比从56.46%降至46.73%,降低主要原因既有取消药品加成因素,也有大处方减少的原因。医保患者每人次医药费用从449.97元降至381.51元,次均药品费用从344.42元降至241.02元,医保患者门诊次均个人负担费用从6月份的131.9元降至105.9元。

    市卫生局表示,按照北京市三级医院诊疗量为5554万人次,医保患者大约占50%以上计算,如果在全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每年可节省医药支出19亿元以上。

    总额预付试点初现成效

    本市从2010年7月开始,进行了总额预付和按疾病相关组(DRGs)付费制度改革。友谊医院、朝阳医院、积水潭医院和同仁医院是总额预付制度试点医院。友谊医院、朝阳医院、天坛医院、宣武医院、北医三院和人民医院是DRGs付费制度改革试点医院。

    从前5个月情况来看,4家总额预付试点医院门诊次均费用可比价格减少15.1元,下降了3.5%,次均药费减少1.3元,下降0.5%;住院例均费用减少1384元,下降8.3%。

    6家DRGs试点医院中有4家医院的住院患者例均费用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友谊医院下降了1204元,下降了7.5%,北医三院、宣武医院略有上升,但也低于全市三级医院的上升水平。

    医院利润有所增加

    市卫生局介绍,医事服务费可为医院带来1.5亿元的年收益,而医院去年靠药品加成的收入为1.26亿元,两者基本持平,达到了平移的目的。由于门诊医保患者次均费用下降68.46元,医保部门又与医院签订了总额预付协议,按照友谊医院门诊医保患者每年165万人次计算,医院一年可从中多收益7907万元利润。因此,改革后医院利润增加了。

责任编辑:包婷婷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您可能还会关注的

  • 公立医院改革-资讯
  • 公立医院改革-供应
  • 公立医院改革-求购
·深圳实施医药分开两周 药费下降...·深圳患者药费均降12.4% 基...·“医药分开”试点 医保患者次均...·“医药分开”试点两天 患者次均...·资讯下午茶:遏制药费过快上涨将...·湖南推行阳光用药工程 为百姓减...·公立医院住院费五年来首次下降 ...·最高限价不能控制药费上涨 安徽...·浙江省县医院药品实行零差率 不...·慢性大病上升为主要疾病 成本巨...

十大评选人物访谈热点事件更多>>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