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法规文件 > FDA案例解读:非法添加为何层出不穷

FDA案例解读:非法添加为何层出不穷

中国虎网 2012/8/13 13:30:46 来源: 未知
络零售商Bodybuilding.com,LLC(以下简称LLC)及该公司前总裁JeremyDeLuca与爱达荷州检察官达成认罪协议。检察官对其违反食品药品化妆品法,销售违标药进行犯罪指控。根据美国联邦审判法,公司违反食品药品化妆品法销售违标产品的,最高可被处以销售货值金额两倍的罚款。在认罪协议中,LLC供述共计销售了价值350万美元的违标药,同意支付700万美元的罚金,DeLuca同意支付60万美元罚金。

    LLC和DeLuca已是第五个和第六个被指控的被告。LLC在2006年3月至2009年9月期间,销售过五种标示为膳食补充剂,实质上是药品的产品。这些产品含有同化类固醇或其衍生物,均贴有“增强肌肉,塑造体形并改善机体功能”的标签,并以此作为促销手段,FDA认为这些产品不能称为膳食补充剂,而应定性为药品。

    DSHEA膳食补充剂规定

    在美国,作为膳食补充剂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膳食补充剂健康与教育法》(DSHEA)规定,确保是含有真正的膳食成分,而不能用合成类固醇或其衍生物来冒充。违反了食品药品化妆品法的企业或个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在美国,药品需要严格审批证明安全有效性后才可上市销售,而膳食补充剂不需要经过批准就可上市销售,因此其门槛相比药品而言要低得多。但是膳食补充剂也有严格的要求:首先,对膳食补充剂成分有明确要求。DSHEA规定,膳食补充剂是指一种旨在补充膳食的产品,它可能含有一种或多种如下膳食成分:一种维生素、一种矿物质、一种草本(草药)或其他植物、一种氨基酸、一种用以增加每日总摄入量来补充膳食的食物成分,或以上成分的一种浓缩物、代谢物、成分、提取物或组合产品等。LLC销售的所谓膳食补充剂中非法添加了同化类固醇,在美国,类固醇属于管制药品,有专门的控制法案管理。

    其次,标签上的产品功能声明对这类产品来说极为重要。FDA对膳食补充剂标签的产品功能声明有严格的规定。DSHEA严禁膳食补充剂在标签和广告上声称有药物作用,即不允许声称产品可以治疗、诊断或预防某种疾病等药物作用,一旦有这些内容,产品将会被FDA作为非法药品论处。对此类误导、欺骗公众的违法行为,从生产者到各级销售商都会从重处罚,体现了公众健康权至上原则,这与我国监管部门提出的“五不放过”原则颇为相似。

    我国法规对非法添加的规定

    在我国,食品、保健品中非法添加西药成分的事情也层出不穷,老百姓深受其害。最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共涉及减肥、辅助降糖、抗疲劳、调节免疫、改善睡眠、辅助降血压等六大类保健品,常见的非法添加物质有西布曲明、格列苯脲、西地那非等。这些违法食品、保健品有个共同特点,即宣传无毒无害见效快。

    我国监管部门一直在打击此类违法行为,相关法律法规也很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违反本法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上一页12下一页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