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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医改跨入体制改革“深水区”

中国虎网 2012/8/29 13:28:54 来源: 未知
         日前,卫生部、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五部委印发《关于做好2012年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2012年公立医院改革的主要工作任务,并对各地的改革工作提出要求。     触及“管办分开”核心问题     《通知》明确,2012年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要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号)的基础上,从三个层面予以拓展和深化:一是大力推动试点城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等体制机制综合改革。二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3号)要求,以改革促发展,大力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三是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一批通过改革试点取得成熟经验的政策措施。此外,《通知》还对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提出要求。     “从这个文件可以看出,今后在医疗服务领域也将逐步引入更深层次的市场机制。”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指出,《通知》较以往更侧重于改革医疗体制方面的部署,而不再简单强调降低药价或转变招标方式。     于明德特别提到“合理区分医疗服务监管职能与医疗机构举办职能”的探索,表明医改开始触及“管办分开”这个核心问题,找到了落实医院自主权这个新切入点,为日后建立决策、执行、监督分立制衡机制做好充分准备。     另一个例证是社会办医的政策保障有望继续得以完善。《通知》要求,“进一步开放医疗服务市场,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积极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境外优质医疗资源、社会慈善力量、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举办医疗机构,对举办发展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对于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更提出“‘十二五’期间力争提前实现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20%左右的目标”。     “这份文件值得给予充分肯定,但各级卫生、医保、价格等部门如何落实在具体行动上还有待观察。”于明德表示,现在就预测这份文件对业界的影响,还言之过早。     破除“以药补医”后的探索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明确2012年所有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都要启动破除“以药补医”的探索,通过采取调整医药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完善补偿机制。     有学者认为,鉴于医保的覆盖范围和所面临的支付压力,补偿和控费仍是医保现阶段最主要的两项功能,而且支付方式改革还必须与医药价格、就诊方式等配套改革相互衔接,形成联动,才有可能发挥应有的效果。     “从保方的角度来说,它代表的是参保者的利益,很多地方在取消药品加成以后,药价这部分虽然降下来,表面上看保方负担减轻了,实际不完全如此,因为有些费用还在上升。”该学者指出,除了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这些明确要上调的费用外,还有一些“未明朗化”的支出现在还没有见底,在筹资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医保必然要首先确保收支平衡。     比如,某个省内统一招标的基药,个别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中标价比平价药房的零售价还高,令医院无法理解的是:原本15%的药品加成因被认为增加了群众负担而成为众矢之的,如今被中间商赚走的这部分又为何变得合法合理?“物价局在对药品、高值医用耗材、检查等费用进行定价和核价的过程中,应有医保方参与听证、审核,否则医保能起到的调控作用很有限。”上述学者说。(作者:黄静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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