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法规文件 > 湖北省出台药品安全示范县评估验收标准

湖北省出台药品安全示范县评估验收标准

中国虎网 2012/12/15 10:08:19 来源: 未知
T|T

   近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湖北省药品安全示范县评估验收标准》,评估验收工作随即启动。

    《湖北省药品安全示范县评估验收标准》结合湖北省药品监管和食品药品安全强省建设的实际,在吸收国家局《药品安全示范县评估验收细则》部分条款要求、充分借鉴外省先进作法的基础上,在以下三个方面有所创新:

    一是示范创建内容有新条款。根据科学监管理念和食品药品监管一系列新要求,相应设置了新的条款。如: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推行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落实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落实《湖北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定》,实施药品质量远程电子监管,县级药品快速检测能力,完善药品应急突发事件处置,以药品储存、运输、配送监管为核心的药品第三方物流,县级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机构的组建,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及免费兑换的常态化,加强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监测,实行消费者评选、行业评比、第三方评估、监管部门评定的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管理等。

    二是示范创建载体有新要求。要求激活药品安全及其监管的每个细胞,推进示范创建的提档升级,载体要广泛、内涵要丰富,如倡导示范街道、示范乡镇、示范药店、示范仓库、规范药房等的创建。

    三是评估验收有新方法。《评估验收标准》分否决项、综合管理、监督管理三大部分。设置3个否决项、40个一般项(打分项),总分100分。否决项要求全部通过,一般项(打分项)得分90分以上,判定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同时,鼓励探索创新,体现示范创建的开放性、先导性、实效性,对有创新亮点、值得在全省推广的,可额外加分;对工作出现失误,受到市级以上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减分。

    截至目前,湖北省已有32个县(市、区)提出了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评估验收申请。下一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按照“强基固本、体现特色、突出示范、公平公开”的原则,以消除药品安全风险和隐患,提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为着力点,进一步量化、细化、转化标准,分期分批评估验收,逐步实行“(省级)常数控制、分级评选、逐级提升、实时审验、效期管理、末位淘汰”的药品安全示范创建的管理机制,使通过评估验收的单位真正成为全省工作的标杆,确保“树得起、立得稳、走得远”。

责任编辑:刘燕2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您可能还会关注的

  • 制药工业-资讯
  • 制药工业-供应
  • 制药工业-求购
·资讯下午茶:行业协会应发挥药品...·行业协会应发挥药品安全监督正能...·检察机关前9个月查办食品药品安...·制药业“黑名单”制度有待深化·深圳健全四级药品安全社会管理机...·药品安全或将再获有力保障·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发改委:加强药品失信行为联合惩...·发改委:将建药品安全信用统一公...·药品领域的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将加...·保障药品安全 药企应树立三个意...·从源头堵住药品安全“黑洞”

十大评选人物访谈热点事件更多>>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