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市场反馈 > “2013年是3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收官之年

“2013年是3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收官之年

中国虎网 2013/4/2 0:00:00 来源: 未知
      “2013年是3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收官之年,也是步入常态化管理的关键之年,使用抗菌药物行为和管理将趋于合理。”近日,由上海市药学会、上海医药行业协会联合主办的“抗菌药物应用与开发趋势论坛”在沪召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司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整治有成效
 
  2011年,卫生部办公厅发布的《2011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下称《方案》)出台,全国范围内开始了为期3年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经过两年多的整治,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情况得到有效改善。数据显示,2010~2012年间,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从68%下降至53.5%,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从80DDD下降到39.2DDD,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从22%下降至14.8%,清洁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从95%下降至24.2%。
 
  去年8月,卫生部发布史上最严限抗令,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三级,严格程度逐步加重。被列入特殊使用级的品种,意味着不得在门诊使用,且必须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使用量将急剧下降。
 
  “这或是卫生部门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连续两年入选‘中国卫生十大新闻’的原因所在。”上述负责人在会议现场对记者表示。
 
  适时将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的《方案》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规数量,三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同一通用名称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为1~2种。
 
  对此,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司负责人回应,是否调整种类的限制,关键取决于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是否继续趋于好转。“三级医院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医院不超过35种,是一个暂时性措施。等到大家建立起良好的用药习惯和理念后,随着管理逐步转入常态化,到底多少抗菌药物品种适合医院病人数量和结构,会根据监测数据进行相关调整。”
 
  “有可能会放宽到若干个品种,也可能会收紧到若干个品种,这都将取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变化,不排除会减少一些硬性规定,也不排除管理要求会更加趋于严格。”上述人士补充道。
 
  与会专家普遍认为,专项整治并非“限制”抗菌药物的使用,安全、有效、经济才是合理用药的目标。
 
  与会的上海市卫生局党委书记、副局长王龙兴表示,“抗生素滥用在当前医疗机构确实存在问题,但仍始终看好中国抗生素发展趋势,关键是结构合理地发展抗生素,可能不会像往年那样有两位数的增长。”
 
  配套再推进
 
  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接下来的具体安排,会上透露,将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治活动,完善下发2013年方案,继续加强管理巩固成果,及时总结,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记者从会上获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修订版已接近完成,《中国国家处方集》(儿童卷)和《国家抗微生物指南》已经完成,即将发布。
 
  会上还提出,将进一步推动应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比如,卫计委正与相关部门组织论证,在中国建立一个耐药细菌的细菌库。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方面对于指导临床合理用药有很大的帮助,另一方面,对注重新药研发和从事检验试剂的企业而言也有很高的价值。
 
  据了解,卫计委牵头的《医疗机构临床药师管理办法》目前已有比较成熟的草案。在国务院完成给各部门定职责、定岗位和定编制的“三定”之后,即启动《临床药师法》的立法工作。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