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营销战略 > 2009年版基药品种无法满足大医院的用药需求

2009年版基药品种无法满足大医院的用药需求

中国虎网 2013/4/22 0:00:00 来源: 未知
  从传得沸沸扬扬的“大医院版”到“加量不加价”的升级版新目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成为“两会”期间发放的又一个重磅“惊喜”。卫生部在解读目录时特别指出,实现基药剂型和规格的标准化对于指导基本药物生产流通、招标采购、合理用药、定价报销、全程监管等将具有重要意义。   在一些券商看来,独家与价格较高的基药品种将成最大赢家,而基药在二、三级医院的使用比例被敲定,未进入目录的品种及外企的盈利空间大大回缩。鉴于新基药目录的配套政策尚未定调,药企营销策略若能适当地走一些冷门、蹊径,或能减少日后直面厮杀的压力。   大医院喊“难”   此前,不少三甲医院医生表示,2009年版基药品种无法满足大医院的用药需求,为此,有关出台“大医院版”基药目录的消息一度甚嚣尘上。2012年前后,安徽、山东、四川、青海等多个省份出台相关规定,要求不同等级医院的基药使用达到一定比率,推动基本药物制度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规范实施。   青海要求三级医疗机构配备基本药物品种数不得低于目录药品品种数的80%,二级医疗机构配备比例不低于90%,不同等级医院的基本药物销售额占比和基本药物百张处方使用率有相应的量化指标。   在这个基药不断向“上”延伸的过程中,“医院等级越高,基本药物采购使用比例越低”却是不争的事实。四川某三甲医院药剂人员告诉记者,基药大多属于基础性治疗药品,在主治疑难重症的大医院,品种数和销售额同时达标难度很大。该省目前已将三甲医院使用基本药物品种数与销售额占比调高至35%,新版基药目录实施后,这些指标的执行可能与医院考评制度挂钩。   根据“除基层医疗机构仍需全部配备使用外,二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量和销售额都应达到40%至50%,三级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要达到25%至30%”的总体框架,各地卫生部门正筹划进一步限定大医院的基药使用数量及金额比例。尽管卫生部门的初衷是,藉此推动大医院多使用廉价、安全的基本药物,减少进口药和高级抗生素的使用,规范合理用药,但有学者指出,虽然新版目录扩容后,覆盖面和可选择面更广,但要让大医院的使用比例提升至原卫生部要求的水平,甚至更高,可行性值得商榷。   营销资源聚集   广东某大型药企市场总监表示,产品入选新基药目录相当于拿到了入场券,后面还要通过招标采购环节才能进入各级医疗机构,况且各省的招投标规则各异,营销策略无法一概而论。“新版基药目录公布当晚,我们就已开始着手调整营销策略,像独家品种这类有潜力的产品肯定会考虑倾斜更多的营销资源。”该总监指出。   “药企是否调整营销策略,要从企业优势出发来分析。营销策略跟政策走是没错,但更关键的是跟着政策实施的节奏走。”亿利天然药业集团副总经理王高俊建议,在战略层面,企业可以向大健康产品或有竞争优势的OTC产品转移营销资源,做基药就要以营销推广、售后服务、学术氛围打造、营销队伍优化提高为工作重点。   新基药目录公布伊始正是新竞争格局形成之初,不仅药企忙着调整策略,新增的独家和中成药品种也成为代理商争抢的焦点。根据企业近期反馈的信息,一些产品的市场开拓职位难以招到合适的人才,也表明营销资源正向某些领域聚集。   过去几年,基药市场“几家欢喜几家愁”,抢占这一市场虽能占得先机,但配套政策尚未完全出台,其他的市场机会或在别的政策中有所体现,一些生产厂家数目不多但有学术推广价值的品种仍然值得关注。   “不论是独家品种还是从二线市场跻身到基药目录的产品,有一点是相通的,那就是对产品学术推广和市场策划的要求不能放松,因为一旦进入基药目录,下一步就是迎接降价后的市场争夺。”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