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传已经完成部门会签,有望在二季度发布的《关于推进药品流通领域改革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成为近期业界关注的焦点。不论是全国药交会抑或中国医药产业发展高峰论坛,有关上述新政对产业的影响被广泛解读。
由于《意见》将“建立药品出厂价格在线监测制度”提上日程,并要求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处方外流。南都连日调查了解到,这一旨在围堵“天价药”的新政将对医药流通和购销环节产生巨大影响。
三控强化信号再现?
作为推进药品价格透明化的重要一步,建立动态的药品出厂价在线监测制度成为主管部门们最终的选择。来自药企、行业协会等多个渠道的消息,均指《意见》已由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多部门会签完毕。
为了弄清药企的生产成本,国家发改委此前曾多次对出厂价进行过摸底,但这一举措令药企感到“担心”。这种“担心”,一是担心自家商业秘密外露,二是担心出厂价管控加强进而影响药企的市场操作空间。
而这种“担心”的背后,出厂价与医院采购价之间的巨大价格差距,已经成为医药行业公开的“潜规则”。2010年天价芦笋片事件,每盒出厂价仅为15.5元的芦笋片在湘雅二医院的进货价高达185.22元。而近期被曝光的高州医院回扣门,也再度印证了潜规则的盛行,出厂价只有2.5元的氨曲南,在该院的中标价被做高到了19.2元。
“新政出台将有助于压缩流通环节的加价,以帮助解决药价虚高问题。”国药控股一位高级研究员说。
但采访中,南都记者则注意到更多的业内人士担心自己会受到影响。在他们看来,出厂价在线监测意味着控制药品出厂价、流通差率、零售价的“三控”强化,而这种强化,首先受冲击的将是将国内的本土药企。
“三控强化,即意味着企业财务流程因此将发生极大变化。低价药品代理商或遭受重大挫折。”医药行业职业经理人杨昌顺如是指出。而众所周知的是,从事低价药品代理的基本上都是国内本土的制药企业。
处方外流或全面松绑
加强出厂价管控,即意味着制药企业或其药品代理商能够给到医院和医生的环节变小。但对于医院和医生们来说,还有更大的“利空”。
由于《意见》提出各地要允许门诊患者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药店购药,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处方外流。有分析指,这一新政将有助于掐断药品销售与医院和医生的关系。与之相应的是,社会零售药店则将有望因此迎来“春天”。在业内看来,如这一政策得以完全执行,最终的结果无异于将医院药房从医院剥离出去,让处方流向社会零售药店。
“如果真的允许处方外配,对我们社会零售药店来说,确实是一大利好。但从深圳的例子来说,我们不敢有太大的预期。”广东金康大药房郑浩涛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说。作为新医改试点城市,深圳于去年出台了鼓励处方外配的新政,不过,直至今日,来自深圳药品零售行业的说法,他们至今未明显感觉到处方药销量的提升。
两头围堵?
“目前,医院主要还是靠卖药养着,在政府补贴没有加大的情况下,医院肯定不会轻易放弃这块收入。”广东药店联盟一位发起人如是点出深圳鼓励处方外配,但外配并未大规模出现的原因。
在他看来,《意见》最终以哪些部位的名义发布相当值得关注,“如果这一由商务部主导的新政,最终主管医院的卫计委没有联署,那么,在医院的执行效果会大打折扣。”而即便包括配套文件在内的一系列政策如期出台,也有业内人士指,对社会零售药店而言,能否承接大量的医院处方单还是一个问题。
“目前,医院都在搞信息化,很多处方都是电子处方,患者如何拿到电子处方或许将是一个现实需要解决的问题,此外,这里涉及到报销的问题,门诊处方在医院药店可以享受统筹资金用以报销部分费用,但目前拥有医保资格的社会零售药店占全体社会零售药店的比例还较低。”郑浩涛认为,在零售药店社保系统尚未完全搭建好的情况下,想让处方外配来掐断卖药与医生、医院的关系,这种新思路仍停留在理论阶段。
此外,社会零售药店要承接医院处方必须配备执业药师,但南都记者近日走访包括老百姓大药房在内的多个广州市内药店发现,现如今真正配备制药药师的社会零售药店并不多。
按照一家药店配备一名执业药师,以国家食药监总局及中国医药物质协会的统计数据计算,目前社会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缺口近超过30万人。数据显示,目前全国药店总数超过42.3万家,而国家药监局例行新闻发布会的数据称目前全国通过考试的执业药师是20多万人,注册的执业药师约8万人。
至于寄望于通过加强“三控”的方式来拧出药品流通环节价格虚高的“水分”,在业内看来,也待进一步观察。“《意见》提出的加强出厂价管控的举措,其实在广东开始试点的药品价格‘三控’中即已经有所涉及,但对制药企业而言,不见得是好事,极有可能遭到业内的抵制。”一家不愿具名的广州药企的负责人说。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亦一直呼吁放让市场来调节药价,而非过多的行政管控。
【记者手记】
流通行业难言利好
作为新医改发布以来医药流通领域最吸引人眼球的配套政策,《意见》一经传出即被资本市场所关注,有分析更是指医药流通行业中的龙头企业有望受益。
市场得出这一预期的逻辑在于,《意见》出台后,行业整合将随之展开,医药流通领域最终将形成少数流通大企业占据主要市场份额的商业业态,这种业态或将令医药流通企业的利润率得以上升。
商务部此前发布的《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年)》,亦要求“十二五”期间药品零售连锁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的比例要达到60%以上。
不过,这种分析同样存在不同看法,药价虚高主要在中间流通环节,这些中间环节包括医院、医生、流通企业、药品销售人员。一旦药品出厂价实施在线监测,而终端方面,医院、医生与卖药之间的关系被切断,受两头挤压的流通行是否能够真正受益于改革,仍有待观察。
瑞银证券此前的报告甚至指,受不利行业格局等因素的影响,近年来医药流通行业的毛利率不断下跌,整个行业平均净利润率不到1%。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谢子龙此前向外披露的数据亦称,近两年来药品零售连锁百强企业销售额比例不升反降,已由35.4%降到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