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雄”甘地在《年轻的印度》中列出社会七大罪恶,其中一条是“做生意而不讲道德”。90年后的今天,这句话也仍很适用于中国的少数上市公司。
据媒体报道,近日湖南省检察机关通报一起涉及药监领域特大腐败“窝案”,一次性查处职务犯罪20件26人,涉及相关职能单位部门11个,几乎覆盖药品生产流通各个环节。其中,涉及12家生产、经营企业,华润双鹤(600062)子公司长沙双鹤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双鹤)牵涉其中。
资料显示,长沙双鹤是由华润医药集团、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南控股的大型医药企业,主要从事医药产品开发、分销、配送业务,是湖南省最大的医药商业批发企业。
按说,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的流通子公司,很难和“不合格”药品搭不上边,但是事实却相反。据报道,2007年至2010年,在涉案官员湖南省药监局原副局长刘桂生的“招呼”下,湖南药监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处长阳军等人对长沙双鹤被查获的“滴通鼻炎水”、“复方甘草片”等数种劣药予以从轻处罚。看来,长沙双鹤长时期以来都有销售数种劣药的行为。
2012年10月18日,由长沙市食药监局发布的《第一期药品质量公告》显示,长沙双鹤销售的明胶空心胶囊(批号20111108,“浙江省新昌华星胶囊厂”生产)抽检不合格。而据媒体的报道,从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4月16日期间,长沙双鹤实际经营了涉及“毒胶囊”事件的3个厂家的4个品种。
显然,问题只能说明两点,首先是长沙双鹤没有把好采购关,然后是未按照GSP?货物供应规范要求执行。GSP在硬件上是国家统一标准的硬件设施建设,而软件上,靠的是企业软实力,既要能通过GSP认证验收,说明公司软硬实力都很好,但问题还是出来了,且长期存在。再者,如果公司一直是规范经营的话,那么,真正的药品质量问题首要责任是在生产企业,而作为流通企业的长沙双鹤为何还要去对药监局及相关领导进行公关呢?
那只能是一个解释:没有道德底线。
其实,在过去的事例中,不少上市医药企业触及了道德底线。据报道,湖南多家药品上市公司存在重复辐照过期药品的现象,“九芝堂(000989)和千金药业(600479)等公司也有药品在湖南辐照中心辐照。”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2年第一季度广东药品质量公告》,华润三九(000999)、太极集团(600129)、康美药业(600518)被曝产品不合格,出人意料的是,三家上市公司的公告如出一辙,均咬定是流通环节的问题。2012年4月份的“毒胶囊事件”,多家上市公司涉入其中,面对众多投资者对相关上市公司的提问,而不少公司的答复总是避重就轻不能让人满意。这不仅反映出企业的态度,更凸显出企业对消费者安全的漠视。
事实上,药企质量门事件以及对事件的态度令公众再次质疑的已不再是其社会责任问题,而是企业的底线问题。
所以,在错误面前,一方面,药企必须检讨和反思,那种长期存在的、以明星代言加广告狂轰滥炸拉动销售、重销售轻技术研发、重宣传轻视与利益相关者沟通的经营模式已经不能取信于民;另一方面,企业必须反思为何缺乏道德自律,诚信意识缘何淡漠?
药品质量问题不是技术问题,也不是管理问题,而是道德问题,是药企为追逐利益罔顾消费者人身安全,丧失道德底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