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市场反馈 > 那只能是一个解释:没有道德底线。

那只能是一个解释:没有道德底线。

中国虎网 2013/5/10 0:00:00 来源: 未知
  “圣雄”甘地在《年轻的印度》中列出社会七大罪恶,其中一条是“做生意而不讲道德”。90年后的今天,这句话也仍很适用于中国的少数上市公司。
 
  据媒体报道,近日湖南省检察机关通报一起涉及药监领域特大腐败“窝案”,一次性查处职务犯罪20件26人,涉及相关职能单位部门11个,几乎覆盖药品生产流通各个环节。其中,涉及12家生产、经营企业,华润双鹤(600062)子公司长沙双鹤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双鹤)牵涉其中。
 
  资料显示,长沙双鹤是由华润医药集团、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南控股的大型医药企业,主要从事医药产品开发、分销、配送业务,是湖南省最大的医药商业批发企业。
 
  按说,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的流通子公司,很难和“不合格”药品搭不上边,但是事实却相反。据报道,2007年至2010年,在涉案官员湖南省药监局原副局长刘桂生的“招呼”下,湖南药监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处长阳军等人对长沙双鹤被查获的“滴通鼻炎水”、“复方甘草片”等数种劣药予以从轻处罚。看来,长沙双鹤长时期以来都有销售数种劣药的行为。
 
  2012年10月18日,由长沙市食药监局发布的《第一期药品质量公告》显示,长沙双鹤销售的明胶空心胶囊(批号20111108,“浙江省新昌华星胶囊厂”生产)抽检不合格。而据媒体的报道,从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4月16日期间,长沙双鹤实际经营了涉及“毒胶囊”事件的3个厂家的4个品种。
 
  显然,问题只能说明两点,首先是长沙双鹤没有把好采购关,然后是未按照GSP?货物供应规范要求执行。GSP在硬件上是国家统一标准的硬件设施建设,而软件上,靠的是企业软实力,既要能通过GSP认证验收,说明公司软硬实力都很好,但问题还是出来了,且长期存在。再者,如果公司一直是规范经营的话,那么,真正的药品质量问题首要责任是在生产企业,而作为流通企业的长沙双鹤为何还要去对药监局及相关领导进行公关呢?
 
  那只能是一个解释:没有道德底线。
 
  其实,在过去的事例中,不少上市医药企业触及了道德底线。据报道,湖南多家药品上市公司存在重复辐照过期药品的现象,“九芝堂(000989)和千金药业(600479)等公司也有药品在湖南辐照中心辐照。”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2年第一季度广东药品质量公告》,华润三九(000999)、太极集团(600129)、康美药业(600518)被曝产品不合格,出人意料的是,三家上市公司的公告如出一辙,均咬定是流通环节的问题。2012年4月份的“毒胶囊事件”,多家上市公司涉入其中,面对众多投资者对相关上市公司的提问,而不少公司的答复总是避重就轻不能让人满意。这不仅反映出企业的态度,更凸显出企业对消费者安全的漠视。
 
  事实上,药企质量门事件以及对事件的态度令公众再次质疑的已不再是其社会责任问题,而是企业的底线问题。
 
  所以,在错误面前,一方面,药企必须检讨和反思,那种长期存在的、以明星代言加广告狂轰滥炸拉动销售、重销售轻技术研发、重宣传轻视与利益相关者沟通的经营模式已经不能取信于民;另一方面,企业必须反思为何缺乏道德自律,诚信意识缘何淡漠?
 
  药品质量问题不是技术问题,也不是管理问题,而是道德问题,是药企为追逐利益罔顾消费者人身安全,丧失道德底线的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