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市场反馈 > 三年整治最后一年

三年整治最后一年

中国虎网 2013/5/13 0:00:00 来源: 未知
   5月7日,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正式印发《2013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卫办医政发〔2013〕37号)(以下简称《整治方案》),决定2013年继续深入开展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三年整治最后一年
 
  针对此前国内普遍存在的抗菌药物滥用问题,2011年,原卫生部在全国启动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活动计划分三年实施,旨在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今年是三年活动的最后一年,纵观《整治方案》,在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品规数量上与去年没有区别。方案规定:三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二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口腔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肿瘤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种,儿童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50种,精神病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10种,妇产医院(含妇幼保健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40种。
 
  另外,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控制力度,如住院、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抗菌药物使用强度等控制指标上也与去年相同。
 
  但是,对于因特殊治疗需要,医疗机构需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2013年的《整治方案》要求:医疗机构每半年将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报备情况进行合理性审核。
 
  卫生计生委表示,今年是全面总结,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的关键一年。《整治方案》要求: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计生委)和医疗机构要在三年专项整治活动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逐步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制度、指标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活动成果,坚决避免出现“反弹”现象。
 
  将活动重点转移到监督医疗机构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上,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从阶段性活动逐步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促进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持续改进。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