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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药“降价疑云”未消散

中国虎网 2013/6/3 0:00:00 来源: 未知
 2013年5月1日,新版《基本药物目录》正式实施。基药“降价疑云”还未消散,配送完成率又成新焦点。近日,国药控股、九州通等一些医药流通企业因在新疆地区的基药配送率未达到50%的标准,受到新疆卫生厅警告、严重警告和清退等不同程度的处分:国药控股子公司在塔城、阿克苏、阿勒泰、克州和喀什地区等地被予以警告和严重警告,在和田被予以清退;九州通子公司在伊犁被予以严重警告,在巴州、阿克苏、克州、和田等地被予以清退。   基药配送未达标非一家之过?   根据2013年新版《基本药物目录》的要求,卫生部部长陈竺在今年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指出,各地要规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二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量和销售额都应达到40%至50%,其中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的二级医院应达到50%左右;三级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要达到25%至30%。基药目录正式实施不足一月,国药控股与九州通等医药流通企业就因基药目录配送未达标,而备受舆论关注。   “一些企业在某些区域的基药配送未能达标,其原因是复杂的。”中国医药(行情股吧买卖点)商业协会副秘书长沈世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基药配送未达标可能并非配送企业自身配送能力的问题,虽然问题出现在医药配送企业,但是问题的实质并非配送企业自身所致。诸如医院需求量、厂家供货量、配送时间的匹配程度等,都会造成配送企业的配送率达不到当地标准。   2013年5月25日,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裁谷春光接受记者采访,对其子公司在新疆地区基药配送未达标一事,表示并不知情,但谷春光认为子公司基药配送未达标对集团影响不大。   “既然我们已经争取到基本药物的配送资格,那么我的主观意愿是想要完成好这项工作的。但是客观现实是我们不能改变的。”谷春光表示,医院方面可能由于基药利润低而不采购基本药物,而生产厂商也可能因为生产基药利润薄而放弃生产,那么对于医药配送企业来说,达到基药配送标准将成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统一配送标准规范招标制度   尽管新版基药目录对于配送标准有一定意义的指导,但是具体的实施标准与规范仍需根据各省市地区的具体情况而定。因而,出现了基药配送标配的区域性差别。   目前,我国基药采购的通行方式是以省为单位向医药生产厂家招标,中标的医药生产厂家自主选择区域内的配送企业。长城战略咨询项目部经理潘晓文认为,正是由于现行招标制度并不健全,加之行业内部企业无序的混乱竞争局面,造成了基药配送难以达标的问题。   “‘趋利’动机是出现基药配送不达标的根源。”谷春光认为,医院出于‘趋利’动机因而选择利润较高的非基药目录药品,而生产企业‘趋利’动机的驱动放弃利润较薄的基药生产。在现行的招标制度下,医药配送企业受药品生产厂家和医院的双重束缚。   我国医药商业流通企业数量过多,竞争态势复杂、竞争势头激烈,导致利润率不高,并且存在以商业回扣代替质量、服务竞争的情况。根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今年4月底公布的《2012年医药流通行业分析报告》的内容显示,我国目前拥有1.3万余家药品批发企业,近40万家零售药品门店,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但是,全国最大的前3家企业销售额只占同期医药商业市场销售总额的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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