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政策法规 > 决定对部分企业开展成本价格调查

决定对部分企业开展成本价格调查

中国虎网 2013/7/11 0:00:00 来源: 未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为了解和掌握药品生产流通过程中的成本、价格及有关情况,及时制定调整药品价格,我委决定对部分企业开展成本价格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厂(口岸)价格调查   (一)调查范围及内容。调查部分企业2012年度政府定价药品出厂(口岸)价格以及生产企业财务经营等基本情况。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调查方式。由我委药品价格评审中心组成调查组,7-10月间到有关调查企业进行实地调查。调查组到达企业时间另行通知。   (三)调查资料要求。调查企业应在调查组到达之前准备相关资料,国产企业准备全部政府定价品种资料,进口药品代理企业准备全部代理填报口岸价格的政府定价品种资料,具体包括:   1、国产企业。一是企业财务核算资料,包括企业审计报告、销售明细账等。二是销售合同或协议等。三是销售发票、“收发存”记录、发运凭证等。四是已完成2012年上报的,登录出厂价格采集系统导出需填写调查表格;未完成2012年上报的,需填写调查表格(具体见附件2-1、2-2)。五是调查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   2、进口药品代理企业。一是企业财务核算资料,包括企业审计报告、进口药品相关明细账、口岸地费用核算方法等。二是进口合同或协议等。三是报关单、纳税凭证以及口岸地费用(包括报关费、检疫费、药检费、运杂费、仓储费等)核算资料等凭证。四是登录出厂价格采集系统导出需填写调查表格(具体见附件2-3)。五是调查需要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成本专项调查   (一)调查范围及内容。调查部分企业2010-2012年度连续三年全部药品生产、销售、成本费用及价格等有关情况。企业名单见附件3。   (二)调查方式。由我委药品价格评审中心组成调查组,7-10月间到有关调查企业进行实地调查。调查组到达企业时间另行通知。   (三)调查资料要求。调查企业应在调查组到达之前按照要求准备相关资料,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历史、主要产品及市场情况、生产能力及生产经营概况。   2、药品基本情况。包括品种数量、生产能力、销售模式、原材料来源等情况。   3、2010年-2012年财务资料。包括财务制度、财务报表、账簿资料以及与调查有关的各种凭证、票据、合同等。   4、需要填写的调查表格(具体见附件4)。   5、调查组认为必要的其他有关资料。   三、调查要求   (一)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实施,及时通知并督促本地调查企业准备相关资料。   (二)各有关调查企业应如实、准确、全面填报调查数据及文字材料,我委将对报送的有关资料进行核查。对存在拒报或虚报资料的企业,我委将重点对其进行专项成本调查,必要时会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对其进行价格检查。   (三)调查企业名单、相关调查表格及填表说明等需登录我委药品价格评审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dpec.org.cn)下载专区下载。   附件:1、出厂价格调查企业名单   2、出厂价格调查表   3、成本专项调查企业名单   4、药品成本专项调查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3年7月2日   附件下载:2013年成本价格调查相关资料下载.rar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