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政策法规 > 吕梁市食药监局与餐饮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吕梁市食药监局与餐饮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中国虎网 2013/7/20 11:27:00 来源: 未知
作者:赵兴平 李平林T|T

    为确保重大活动(会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近日,吕梁市食药监局出台了《吕梁市大型聚餐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监督工作预案》,与餐饮服务食品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餐饮服务食品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杜绝发生食品中毒或食源性疾患。

    组织餐饮服务食品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强化法律意识、食品安全意识、行业自律意识,保证向消费者提供合格食品。

    建立并落实食品及其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认真做好进货台账记录、进货验收记录,食品原料索证验收登记台账建立率达100%。采购的生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从正当渠道进货,证、票齐全,杜绝使用病死或来源不明的肉禽及其制品。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保证所有食品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健康体检,合格后持健康证上岗工作,食品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率达100%。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坚持每日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卫生管理制度。

    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五专”实施率达100%。随时维护维修设施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使用。加强餐(饮)具消毒工作,掌握正确的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方法,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合格率100%。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垃圾桶密闭加盖,并做到日产日清;做好防蝇、防鼠、防虫工作。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吕梁市卫生局,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展开调查,主动做好善后工作,不得迟报、瞒报。做好食品留样,应当按品种分别存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得少于100g,以满足检验需要,并做好记录,食品留样存放的冰箱应专用,并专人负责,上锁保管。

责任编辑:颜露莎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非本网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您可能还会关注的

  • 制药工业-资讯
  • 制药工业-供应
  • 制药工业-求购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再次列倒数第一·新体系强化食品药品监管 地方保...·石市注销10家不合格药企 维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加速审批通...·药监局曝光12家违法网站 阿斯...·张勇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京药监局叫停“盐酸特比萘芬乳膏...·国务院即将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组建食药总局有望遏制“九龙治水...·北京市药监局印发医疗器械监管检...·制药早九点:药监局解读2010...·国药监局:珍菊降压片不良反应增...

十大评选人物访谈热点事件更多>>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