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今日新闻 > 八部门联合召开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通报会

八部门联合召开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通报会

中国虎网 2013/9/16 0:00:00 来源: 未知
自2013年4月25日至7月25日,由工商总牵头,8个部门相互配合开展为期3个月治理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三个月以来,查处违法医药广告6902件,罚没款6227万元。在这次专项行动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把广告审批关口,严治违法广告产品和企业,总局提出了19条严格审批药品广告的具体指导意见,曝光了30个违法广告涉及的产品和27家非法医药网站,行政告诫32家保健食品广告企业,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撤销或收回广告批准文号96个,采取暂停产品销售限期整改措施496次,发布违法广告公告206期。
 
  会上公布了20个典型违法医药广告案例,分别是:南充广播电视广告总公司等9个电视媒体违法医药广告案;武汉人民广播电台、吉林市域之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广播电视台发布的广播违法医药广告案;北京德胜门中医院、长春九龙泌尿外科医院、成都君康医院有限公司、上海易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互联网虚假宣传案、北京索麦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发布的网络违法医药广告案;潇湘晨报社、无锡报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布的报纸违法医药广告案;上海百问堂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印刷品虚假宣传案。这些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案涉及的违法主要表现有: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扩大功能主治及适用范围,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处方药广告;医疗广告宣传禁止出现的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等内容,利用患者、专家的名义或形象作证明,保证治愈;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广告夸大产品功效,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宣传治疗作用;一些医药广告虚构内容或者无法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构成虚假宣传。
 
  下一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下,严格执行广告审查标准,加强对地市以下广告媒体监测,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违法广告联合整治力度,严厉惩治发布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企业,巩固扩大专项行为成果。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