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4月提出创建“无医闹”城市以来,中山市已连续两年实现“零医闹”。15日,中山创建“无医闹城市”经验推广会举行,来自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计委、医事法学专家组等部门及相关负责人就创建“无医闹城市”中山模式进行了探讨。中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晓峰出席了研讨会。
据了解,2012年第一季度,中山城区曾发生了5起规模较大的医闹事件。这一现象引起了中山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由此也开始了创建国内首个“无医闹城市”的探索,实现处理医闹事件从“突发性处置”到“常态化管理”转变。中山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谭培安介绍,近年来,该市公安机关转变思维,与卫计局、司法局、
医院等多部门联动,形成了党政领导、政府支持、公安推动、社会参与的治医闹、防医闹机制。其中,在各镇区依托综治信访中心成立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已受理医疗纠纷121宗,成功调解107宗,成功率达88.4%。(记者/罗丽娟)
【声音】
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巡视员石海龙:
防治“医闹”中山做法起引领作用
最近几年,有关医闹事件的新闻已经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这些伤害事件把一个现实问题摆到大家面前:医护人员和群众维权都有需求,而且这些问题容易变成社会化问题。中山的做法不仅体现在“治医闹”,更注重“防医闹”,公安机关的思维转变非常精准到位,这一些做法也给其他城市带来几个作用:一个是引领作用,提供榜样力量;二是示范作用,成为一个妥善解决“医闹”事件的样板;三是辐射作用,其经验可以复制到其他城市,有迹可循。
中央政法委综治二室副主任卢仓报:
中山经验体现了“敢担当懂区别善用法”思路
近年来,各类“医闹”事件在全国各地频频发生,引起了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计委联合公布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明确对六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惩处。中山在2012年4月就开始致力于破解“医闹”难题,两年多来也没有发生一起“医闹”事件。从中山提供的经验来看,其实就是体现了政府部门“敢担当懂区别善用法”的思路,就是敢于面对这些棘手难题,同时也懂得对医闹和医疗纠纷区别对待,并善用法律思维解决问题。
司法部基层司副司长李冰:
解决“医闹”政府既要齐抓共管也要分工有序
在中山实地探访的过程中,我发现其第三方调解做得非常好。它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经验,就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把老百姓组织起来自己办自己的事情解决自己的纠纷。综合来说,中山探索出创建“无医闹城市”样本,跟党委政府的重视分不开,更与党委政府提出的解决思路分不开。在这里,我们发现中山的做法有一个非常鲜明的特色,就是政府既齐抓共管也兼顾分工有序,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司法部门、卫计部门、社会组织等各领域的功能都定位非常明确,保证了整个防治医闹体系的高效运作。
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处长付育:
第三方调委会丰富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我们知道,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归咎医疗事故,某些因为不可避免的医疗风险,如果这些风险都归咎为医疗事故,显然不公平;另一方面,为避免这些风险做提前准备,可能会导致医疗费用大大增加,这些不是我们愿意看到的。所以,是照顾医院还是患方,我们无法两方兼顾,因此需要一种替代机制来完善这个问题。那么,中山创建“无医闹城市”就解决了这个问题,其中的第三方调委会,也丰富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多方力量共同介入各自承担,可操作性和复制性都很强。
公安部治安局副处长孙海波:
各部门联动机制具有很强的复制性
为什么涉医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还是医患问题长期积累,群众法制意识淡薄以及舆论引导有关。我觉得中山的多部门联动协作这个做法有很强的复制性,相互协作又各司其职,各部门有效畅通地运作发挥重要作用。当然,这也需要负责领导的果敢和魄力才能建立制度上的解决渠道,这也是中山非常难得的地方。从经验来看,中山的做法有很强的示范效应,我们也会做进一步深入的调研,学习中山经验。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
中山经验为解决“医闹”提供“治本”样板
政府重视后是否有方法、有思路解决问题?是通过市场力量,还是通过各部门联动解决?这些都是解决“医闹”问题的关键因素。复制推广中山经验,需要把共同性的要件提炼出来,规律性表达出来。无论是部门联动还是多元共治,中山经验在未来几十年是非常重要的方式经验和模式,我觉得这也为解决“医闹”提供了一种“治本”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