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法规文件 > 过期药品由于污染性强,已被明确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目录》

过期药品由于污染性强,已被明确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目录》

中国虎网 2014/7/24 0:00:00 来源: 未知

    都市报讯 “过期药品的销毁处理和其他生活垃圾比起来,必须更慎重。”7月22日,记者从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由于过期药品多含有大量的化学物质,一旦销毁不力、不当,这些药品所释放的污染和辐射将更严重。

据介绍,过期药品由于污染性强,已被明确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目录》,在垃圾分类中也被划入“有害垃圾”类,禁止随意丢弃。大量的过期药扔到生活垃 圾站里,并随土填埋,就会对土壤以及水源造成巨大危害。部分药品过期之后药效减退或者失效,但有些甚至会转成毒性的。过期药中含有的化学元素,甚至有毒物 质,如果它们产生的毒性物质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就会长久沉淀下来。

正因如此,过期药品回收就变得“势在必行”,而垃圾处理场销毁过期药品的方式也很特别。

作为回收过期药品的主体部门,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称,回收的过期药品,将有专人进行登记、装箱、封存。每年3月15日, 市食药监局都会将各药店上交的过期药品进行分类后,将片剂、胶囊等固体药物运送到垃圾处理厂进行焚烧,而液体药品将交送环保部门技术处理。“经过这样处理 的过期药就不必担忧今后的二次污染以及再次流入市场的问题。”

“除了加强过期药品回收之外,从药品源头上减少剩余药品数量也同样重要。” 工作人员称,在近年来回收过期药品中,除了感冒等常见过期药品,慢性病药品的品种不少,很多老人看广告、信推销买回家一大堆药品,结果吃不完,最后导致过 期。开展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目的是要减少个人手中的剩余药品,这不仅需要消费者做到按需购药,医生做到按需开药,药品生产企业也应为药品包装“瘦身”,引 进小包装药品,以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