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政策法规 > 陕西、新疆严查重处肉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陕西、新疆严查重处肉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

中国虎网 2014/8/1 0:00:00 来源: 未知

陕西省
  为进一步规范肉类生产经营行为,严查重处肉类食品违法行为,日前,陕西省食安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市将保障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作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针对性地深入开展肉及肉制品执法检查,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市食品安全办组织农业、畜牧、食品药品监管、公安、民委等有关职能部门,对肉类屠宰场、肉制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等场所进行联合执 法检查,深入排查清理不合格肉及肉制品,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购进、销售、使用问题肉品。要加强对牛羊肉等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环境、生产经营许可、清真标志等 监督检查,加大对清真屠宰户、经营户和餐饮店等检查力度,对不符合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理。

  通知强调,各地市食品安全办要切实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形成部门合力,从快、从严查处肉及肉制品无照经营、制售假冒牛羊肉以及冒用地理标志、清真标志和质量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要采取联合行动、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等有效措施,集中打击掺杂使假、私屠滥宰等违法经营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健全舆情监测机制,对私屠滥宰、制售注水、劣质、病死和有毒有害肉及肉制品的大案要案进行公开曝光。要加强舆论引导,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核查相关线索,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问题的积极性。

新疆区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就加强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环节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肉及肉制品消费安全作出部署。

  一是全面排查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和隐患。对肉制品生产企业、肉类批发市场(含附设冷库)、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检 查,深入排查清理不合格肉及肉制品,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购进、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肉品以及无“两证两章”和腐败变质肉品。二是突出抓好牛羊肉等清真食品 质量安全监管。三是严厉打击肉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行政司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办案合力。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社会监督。五是关注舆情信息,加强 信息报送。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