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虎网 2014/8/26 0:00:00 来源:
未知
在中国医改和开放医疗服务市场的过程中,中国台湾地区有着十分特别的作用。一方面,台湾的办医经验成为大陆医改的重要借鉴;另一方面,来自台湾的服务提供者也成为大陆多元办医格局的主要力量之一
从2000年至今,台资机构已在大陆医疗服务市场耕耘十几年,几经波折发展至今。台湾医疗服务者在大陆的经历既凝聚了大陆医疗服务市场开放历程,同时又是大陆医改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的侧影。
21世纪经济报道新健康周刊全面回顾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大陆医疗服务市场的发展过程,从中可以看到三个特征:
第一,相比对其他国家,大陆对台医疗政策的开放速度更快、范围更广、程度更深;
第二,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大陆踊跃举办各种类型的医疗机构;
第三,台湾在开发大陆医疗市场潜力的方式,呈现了多元化、多渠道的特征。
不过,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大陆办医也会遇到一些困难,比如医生资源短缺、医保报销政策等。这些不仅制约台资医疗机构,同样也束缚了其他社会办医机构。
1。对台医疗政策尺度:更快、更广、更深
中国大陆向中国台湾开放医疗市场,至少已有长达十五年的时间。
早期的相关政策文件,可以追溯到2000年原卫生部和外经贸部联合出台《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彼时,“加入WTO”是整个国家的大背景。中国大陆逐步开放医疗服务市场,吸引包括港澳台在内的外资进入。
但此后十多年的时间,外资医院在中国大陆始终没有形成规模。
来自《中国民营医院发展报告(1984-2012)》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3年6月,全国有正式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近160家,其中以不设床位的诊所或医疗中心居多,约占50%。而根据2008年商务部《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在中国境内,中国政府共审批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200余家,已登记运营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有65家。
最新的进展是,2014年7月初,中国商务部部长助理王受文曾表示,商务部正在研究考虑在北京、上海等七个城市允许设立外资独资医院。与此同时,首家外资独资医院德国阿特蒙医院已于2014年7月正式落户上海自贸区.
相比引入其他国家的医疗服务提供者,来自我国港澳台地区的服务者显得更为特殊。在过去十几年的发展过程中,关于引入我国港澳台地区资本进入大陆医疗市场的政策特征明显,即开放速度更快、开放范围更大、开放程度更深。
从2000年至今,中国大陆向台湾地区开放医疗服务市场的政策大致可以分成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0年-2005年)
2000年,在中国入世的大背景下,原卫生部和外经贸部出台《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开放外资(包括台资)以合资合作方式开设医院。
第二阶段(2006年-2008年)
以2006年两岸经贸论坛为标志,两岸继续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交流和发展。此时,在大陆举办医疗机构,大多数是为台湾同胞提供医疗服务为目的。除继续鼓励台湾医疗机构与大陆合资合作兴办医院外,大陆准许台湾医师短期行医。
第三阶段(2009年新医改至今)
2009年新医改启动,确定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形成多元办医格局的基本方向。在此期间,多项涉及台湾的医疗服务政策出台,进一步放宽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大陆办医的条件,推动多元办医格局的形成。
目前台湾医疗服务提供者在大陆享受的政策包括:
医疗机构领域
1)在内地设立独资医院的地域范围扩大到全国地级以上城市;
2)在内地设置独资医院,经医院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后,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
3)国家鼓励包括台湾地区具有资质的人员依法开办私人诊所。
医师执业方面
1)准许符合规定条件的台湾同胞在大陆申请执业注册和短期行医;
2)短期行医执业注册的执业类别包括临床、
中医、口腔三个类别;
3)台湾医师应聘在大陆医疗机构从事不超过3年的临床诊疗活动。
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官方2013年发布的数据显示,自2009年起,共有1651名台湾考生报名参加大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其中通过考试的有57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