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青岛市医改办和市卫生计生委了解到,市医改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印发青岛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青医改〔2014〕9号)文件。
按照国家、省通知和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近期,我市的医改工作坚持以群众反映突出的重大问题为导向,以公立医院改革为重点,深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重点突出体制机制的改革。
近期的医改工作涉及加快推动公立医院改革、积极推动社会办医、扎实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规范医药流通秩序、统筹推进相关改革工作等六大部分,提出了34条改革举措,其中落实国家部署医改任务的有19项,结合我市特点进行体制机制创新的有15项,主要包括:
1.完善公立医院规划布局调整。按照国家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及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制订我市区域卫生规划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公立和非公立医疗资源的数量、规模、布局与发展规划。探索建立区域性医学影像中心、检验中心和病理中心,促进资源共享,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益。
2.完善公立医院
药品、耗材采购机制。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在药品、耗材
招标采购中的参与度,保证药品、耗材质量安全,鼓励医疗机构在省级集中采购的基础上,通过“二次议价”等方式,降低药品耗材采购价格。试点的县级公立医院采购基本药物,要严格按照国家、省的要求,统一进入省基本药物采购平台,确保按需、及时、足量供应;其他公立医院采购药物和耗材,要按照规定渠道全部实行集中采购。
3.实行法人治理结构和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市中心医院、青岛山大齐鲁医院及部分试点县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工作,落实公立医院在用人、分配、管理等方面法人自主权,强化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逐步构建以公益目标为导向、内部激励机制完善、外部监管制度健全的规范合理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市妇女儿童医院实行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建立健全以技术能力、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和满意度为考核要素的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机制,确保基本工资保公平,绩效工资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4.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完善医联体医保支付、人员流动、药品使用等相关支持配套政策,推进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选取1-2个区市,试点建设涵盖县、镇、村三级医疗机构的紧密型医联体;选取1所三级医院,以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试点工作为基础,与二级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协作,在城区试点建设紧密型医联体。
5.加强县级公立医院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指导试点区市对医院收入和支出进行规范,制定管理办法,控制县级公立医院行政性支出,加强公立医院“三公经费”管理,加强财务管理,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实施成本核算。试点区市应委托第三方,对试点医院财务运行状况进行年度审计,审计报告和结果将作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评价的重要依据。
6.加强公立医院
医药费用控制。建立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联合控制机制,通过强化医疗服务监管、落实政府财政投入政策,理顺服务价格,改革医保支付办法,完善医疗机构激励约束政策等综合措施,控制医药费用总量,调整药品、高值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费用在收支中的比例结构,切实降低群众看病就医费用实际负担水平。
7.建立县级公立
医院科学考核评估体系。制订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将医院的公益性质、运行效率、群众满意度等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考核结果与医保支付、财政补助、工资总量等挂钩,并向社会公开。建立以社会效益、工作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把医务人员提供服务的数量、质量、费用控制和患者满意度等作为重要指标,实行量化考核,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脱钩,逐步提高医务人员待遇,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两个积极性。
8.吸引优质医疗资源来青办医。按照“病有良医”的目标,重点引进高水平的综合性医疗机构,通过市场机制引进专科医疗资源。落实相关配套措施,积极推进高端医疗资源引进和国际合作项目落地。
9.进一步加强医养结合工作。研究制定加快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政策文件,大力发展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强化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医疗护理功能,提高居家养老医疗护理服务覆盖面。加快专业护理服务机构(护理院、护理站)培育发展。鼓励护理机构连锁经营,鼓励开展多样化、多层次照料和关怀服务。将符合条件的护理机构纳入护理保险定点管理。鼓励和支持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联动、合作机制。
10.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制定出台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按统一政策组织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从明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11.整合特殊群体医疗救助,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整合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和大病医疗“特殊救助”实施办法,制定新的因病导致生活困难人群医疗救助制度,优化救助环节,简化申请审批程序,实施“一站式”救助,保障因病致贫居民最基本生活需求。
12.改革医保支付制度。加快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实行总额控制下的按人头付费、病种付费、项目付费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式结算办法,并与医疗服务质量相挂钩,建立“结余奖励、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推动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和购买服务的付费机制。
13.加快推进新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制度。做好《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的通知》(青医改〔2013〕31号)文件落实工作,建立财政补助与机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机制;允许部分收支结余追加入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根据考核结果拉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工作人员之间的差距,奖优罚劣,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满意度和效率。在全面督导落实基础上,及时发现总结典型,在全市推广。
14.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制定《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研究制订提高偏远、艰苦等特殊地区执业乡村医生待遇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乡村医生养老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妥善解决好老年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提高乡村医生补助标准,调动乡村医生积极性。
15.加强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加快推动建立覆盖医疗、医保、救助等相关信息的“社会保障卡”,规范疾病代码,将现有社保卡与卫生信息系统兼容共享,尽快实现就医、付费、防病“一卡通”试点运行。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与公立医院信息系统整合,做好医药卫生信息共享,实现在线监管。区市政府要加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信息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