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医院抢救遇到身份不明患者或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情况时,救治费用往往都是由医院垫付。从明年1月1日开始,东莞就有了急救基金,医院垫付的情况将有所缓解。
昨日我市发布了《东莞市疾病应急救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设立急救基金,为因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的患者提供急救医疗费用,解除医疗机构的后顾之忧,为我市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8家市属医院可申报救助金
方案规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为救助对象。
专项资金所使用的范围,仅限于市属医疗机构申请。目前,东莞市属医院共8家,分别是市人民医院、市
中医院、市妇幼
保健院、石龙人民医院、太平人民医院、市慢性病防治院、市新涌医院、市
儿童医院。
花费的医疗费用主要是无法查明身份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或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的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
一般费用先由责任人、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等各类保险、公共卫生经费,以及低保医疗救助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没有这些支付渠道的或上述渠道费用支付有缺口,由专项资金给予补助。
明年专项资金388万元一半政府负担
专项资金的来源主要由财政投入,社会各界捐助为补充。
方案明确了每年筹集资金规模,都将参考上一年度我市市属医疗机构应急救治发生的欠费情况,按财政负担50%的办法确定下一年度专项资金规模。当年未使用的预算额度作预算收回,不再结转下年度。
2015年专项资金规模为388万元,列入2015年市财政预算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