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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贿款助情妇医药公司中标 市卫生局原副局长昨受审(组图)

中国虎网 2014/12/4 0:00:00 来源: 未知

   

广州市卫生局原副局长邱春雷涉嫌收受情妇410万贿款,向下级单位打招呼,助情妇的医疗设备公司中标。12月3日,邱春雷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罪在广州市中院受审。邱春雷当庭喊冤,称此前认罪是被逼编造口供,他承认为情妇的公司在中标帮忙,但否认曾收受情妇的巨额贿款。

  羊城晚报记者 凌越 通讯员 马英

  指证:三区卫生局长证言称其“助中标”

  据检方指控,2003年至2011年间,邱春雷在先后担任广州市卫生局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农村卫生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医疗设备销售商曹淑君参与医疗设备招投标提供帮助,先后收受曹淑君的现金共410万元。

  庭审时,邱春雷称他在2005年初认识了曹淑君,7月、8月的时候两人发展为“情侣关系”,两人经常一起吃饭,邱春雷称,他一个星期会有四五天到曹淑君家里吃晚饭、喝汤,两人在一起谈人生和过去的经历,还辅导曹淑君的两个双胞胎女儿学习,“情侣关系”也一直保持至今。

  邱春雷回忆,两人成为情侣后,曹淑君提出要他引荐一些区里的领导认识,以便曹淑君的医疗设备公司招投标。此后,邱春雷主动约了增城、从化、花都三个区的卫生局局长,以及镇卫生院的院长吃饭,并把曹淑君以其母亲干女儿的身份介绍给他们。

  据检方提供的增城、从化、花都三区卫生局局长证言显示,三名局长称,邱春雷当时负责农村卫生医疗专项资金,有调配广州市每年的农村卫生专项资 金的权力。他们称,每次邱春雷都在做农村卫生专项资金的预算前找他们吃饭,让他们在采购医疗设备的招投标过程中,为医疗设备销售商曹淑君提供帮助。为了多 申请农村卫生专项资金,并和邱春雷搞好关系,他们都答应并照做。

  此前,三区卫生系统多名受贿人分别获刑,曹淑君也因在销售医疗设备招投标过程中,行贿邱春雷和另外三人,被荔湾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判后,曹淑君不服上诉,近日,该案将二审开庭。

  翻供:否认收受情妇410万,请求追究自己“行贿罪”

  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显示,曹淑君一共销售了4000多万元的医疗设备,利润大约有中标额30%,有一千多万元。邱春雷要求曹淑君按照六四分成的方式,将纯利润的六成分给他,每年年底结算一次。曹淑君称,她送给邱春雷520万元。

  但庭上时邱春雷辩称,他和曹淑君只是情侣关系,他对曹淑君做何生意一概不知情,也没有收过曹淑君一分钱,只是曹淑君以她姨甥的名义买了一辆车,给他代步,“最初的时候,曹淑君提出过要给我钱,但我拒绝了,她就是因为我不要钱才跟我好,”邱春雷称。

  邱春雷称两人并无什么经济往来,吃饭都在曹淑君家吃,此前曹淑君家里有困难,他还多次给过曹淑君几百元、上千元周转。从2006年开始,曹淑君开始做生意,通过租房、炒房才开始赚钱。

  邱春雷的律师则指出,曹淑君的证言前后不一致,检方提供的证言只是曹淑君刚刚在纪委接受调查时的供述。虽然此前曹淑君供述送过钱给邱春雷,但 她在2013年12月底后便翻供,此后一直稳定供述称没有行贿邱春雷。此外,律师指出,邱春雷与曹淑君是情侣关系,邱春雷经常去曹淑君家,如果要送钱完全 可以在家中送给他,没有必要在外面送。

  检方的证据显示,曹淑君在被立案侦查羁押期间写信给邱春雷,邱春雷称他知道后感到很害怕,并写下了遗书。2014年1月19日写了两封信,分别是写给曹淑君以及妻子,让她们帮忙退赃。

  另外,根据检方的说法,邱春雷受贿后,将赃款送给了北京的一位业内人士及广州卫生系统的其他人。但邱春雷指出,自己根本没有送钱给这些人,而 检方也并未提供北京那位业内人士的证言,没有查到赃款的去向,更没有起诉邱春雷的行贿罪。邱春雷说,他求追究自己“行贿罪”,以便查清赃款的去向。

  受贿:5万元帮远房亲戚儿子入职医院

  另外,检方还指控,2009年底,邱春雷利用其担任广州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便利,为广东省五华县的陈某某的儿子进入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工作提供帮助,收受陈某某的现金5万元。

  对此指控,邱春雷说,陈某某的儿子本科毕业,他确实帮助远房亲戚陈某某的儿子入职第十二人民医院,但说明只是临时工。邱春雷说,他当时并不愿 意收陈某某的钱,但因为乡下的规矩是,不收钱,以后亲戚都不能来往,才勉强收下了。但2013年春节他回老家过年时已经将5万元退还给了陈某某。不过,陈 某某的证言显示,邱春雷没有退钱给他。

  喊冤:勤政廉政多次立功“不是贪官”

  邱春雷说,他一直以来勤政廉政,先后多次立过二等功、三等功。

  最后陈述阶段时,邱春雷声泪俱下大喊冤枉,他称如果他和曹淑君的情侣关系被曝光,让他的家人难堪,“我其实很爱我的妻子和女儿,我跟我太太经常省吃俭用,只住在80平方米的房子,存款也只有十几万,我并不是一名贪官。”

  目前,该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我跟我太太省吃俭用,我不是贪官”

  邱春雷称有罪供述系遭逼供、诱供,检方则称取证合法有完整证据链

  新快报记者 郭海燕 通讯员 马英

  对于来自情妇的410万元指控,庭审期间,邱春雷从头至尾矢口否认。案情也因此充满悬念。邱春雷和曹某某之间,是否存在超越了金钱的真爱?虽然妻子也坐在旁听席,邱春雷还是详细交代了与曹某某的感情历程。

  2005年,邱春雷在一次校友会上,经一名处级官员介绍认识了曹某某。两人经常一起“谈人生”,共同的下乡经历给他们带来了共同话题,从而慢慢地走在一起。

  为了避免这段关系曝光,邱春雷称和曹某某很少在外面抛头露面,多选择在曹某某处相会,吃饭之余还辅导曹某某孩子功课。

  邱春雷称,曹某某原本做贸易生意,后来改做医疗器械生意。曹某某当时生活比较艰难,并开口向邱春雷求助。

  邱春雷说,他答应只能帮忙介绍一些卫生系统的领导给她。但这层关系显然很重要,后来曹某某的经济状况变化了,摆脱了“房奴”身份,还可以炒房赚钱了。

  基于这层情人关系,邱春雷否认收取过曹某某的感谢费。“也是因为我不要钱,她才跟我好。”邱春雷认为,在一起就是最好的感谢。他非但没有要过一分钱,还在曹家艰难时,几百几千地给她资助。但是,曹某某富裕后,还是用他人名义买了一辆车,让邱春雷随时可以用。

  庭审显示,曹家靠着邱春雷的帮助,一日一日富裕起来。但邱春雷家里,依然只有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产和几十万元的银行存款。

  “我其实很爱我的妻子和女儿,我跟我太太经常省吃俭用,我不是一个贪官!”邱春雷拿着厚厚的文稿说,至今仍想不明白为何被查,而那些有罪供述 是遭到了逼供、诱供,希望“苍天有眼,包公再世”。针对邱春雷是否存在被刑讯逼供的情形,检方表示有审讯录音录像可以作证取证合法,完整证据链条已经形 成。

  焦点一

  是否收受情人贿款?

  邱春雷在整个庭审现场,不断重复被调查时候遭受的委屈,以致被法官提醒要注意态度。

  检方指出,邱春雷曾多次作出有罪供述,还曾写两封信给其妻子和情人,请求帮忙退赃。

  对此,邱辩解称这只不过是为了让家人得知他依然安好。其曾作出有罪供述是逼于无奈,但从今年2月开始,他才开始做真实的供述。

  检方出示证据显示,增城、从化、花都三区卫生局的原局长,皆作证了邱曾经前来打招呼。关键人物曹某某也作出了详细的行贿供述。目前,三人同样因为收受曹某某的贿赂,均已被判刑五年到六年不等。曹某某也因行贿罪一审被判刑十年六个月。

  对此,邱春雷的辩护律师提出,邱春雷和曹某某的供述存在金额和细节的诸多出入,证据存有瑕疵。比如,二人早已存在亲密的关系,若有金钱往来在家里进行更为安全,根本没必要在外面接头。且不说曹某某也曾出现了大量翻供,单凭其一人的供述不足以认定邱春雷存在受贿。

  此后,检方回应,邱春雷曾自认“心里也出现了反反复复的情况”。曹某某和邱春雷受贿供述,有5次可以对得上,虽然有数额不一致,但可以证明侦查机关没有进行编造。

  焦点二

  大笔贿款去了哪里?


  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410万元赃款的去向,同样引人关注。检方指出,邱春雷供述,为了当上局长,大部分贿款用于行贿北京和广州业内卫生系统的多位人士。

  但是,具体的资金往来并无物证,也没有收受邱春雷财物的人士出面作证,仅有这些相关人士入住广州酒店的证据。

  对此,邱春雷当庭提出,要求追究自己的“行贿罪”,查清赃款的去向。

  但辩护律师还是提出了系列疑问,认为本案存在证据不充足的情况,应该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判案,如果认定邱春雷收受远房亲戚5万元成立的,请求给予判处缓刑。案件尚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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