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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非法代购境外药品案件约占假药犯罪案件五成以上

中国虎网 2014/12/19 0:00:00 来源: 未知
   羊城晚报讯记者沈婷婷,通讯员吕静报道:近年来随着网络代购的兴起,代购境外药品现象越来越多,由此引发的假药犯罪案件也随之增长。12月18日, 深圳宝安区法院发布消息称,在2012-2014年,该法院受理销售假药犯罪案件共473件,其中涉及代购境外药品的案件有251件,约占全部案件的 53.07%。

  如何作案?

  网聊交易,快递发货,淘宝转账

  宝安法院的办案人员告诉记者,涉及代购境外药品的销售假药犯罪案件数量呈现几何式增长态势,“从2012年4件、2013年85件,增加至2014的162件”。

  据介绍,这些涉案药品种类较为集中,过半案件涉及伟哥等成人用品类药物或主要用于罕见疾病、肿瘤、癌症等重大疾病的特效药品。这些涉案药品入境 方式多样,监管难度较大。部分在境外留学、工作或旅游的人员为了获取一定的利益,通过自己携带、委托他人或“水客”携带入境、直接邮寄回国等方式,将部分 未经国家批准进口的境外药品交给境内的某些药店经营者或网络商家,并由其进行销售,以获取高额差价。

  办案人员称,部分网络药店的经营者为了规避药监部门的监管,假借销售其他药品的名义,非法销售某些未经国家批准进口的境外药品,一般先通过 QQ、微信等即时聊天工具和网络买家议定交易条件,再通过物流快递等方式收发货物,经淘宝等网络支付平台进行转账,其行为具有较强的隐秘性。

  “查处难度较大,再犯重犯现象普遍。”办案人员说。但在现实中,除非被人明确举报,从事非法代购境外药品的人员一般难以被发现。此外,该类案件的再犯、重犯现象屡见不鲜。据统计,从事非法代购境外药品的三成人员曾有假药犯罪的前科。

  据了解,境外代购的大部分药品未经过合法授权或正规检验,其安全性难以保障,甚至有部分人员直接利用患者的特殊需求,自制一些假冒、仿冒的境外 药品进行销售,给消费者健康带来相当大的风险。还有部分人员通过贿赂医药公司或药店的负责人等手段,让部分境外药品进入商店专柜或医院药房进行销售,严重 威胁社会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何犯险?

  市场偏爱,供应不足,利润高昂

  办案人员证实,部分药品国内外价格相差悬殊,代购境外药品的获利空间较大。据介绍,目前我国内地与香港、美国等境外的药品价格存在较大差距。以 治疗某种癌症的药品赫赛汀为例,相同剂量的赫赛汀在内地与香港的价格相差近万元。在市场需求和高额利润的双重诱惑下,部分犯罪分子铤而走险,想方设法开展 非法代购业务。

  除了在价格上可以获利外,境外药品引进机制不通畅,国内市场供应不足也为不法之徒提供了作案的机会。办案人员称,部分国际药企不愿意向我国输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准的新技术、新药品,这加剧了患者对境外药品的依赖。

  此外,办案人员指出,还有部分消费者偏爱境外药品,导致特殊药物需求量较大。同时,用于治疗罕见疾病、肿瘤、癌症等重大疾病的特殊药品多数属自费药物,未被纳入医保范围,通过正常渠道购买花费较大,这也使得代购境外特殊药品的现象进一步泛滥。

  办案人员介绍,部分在境外直接代购药品的人员缺乏相关法律知识,认为在境外销售合法的药品在境内销售也应当合法,并没有认识到其协助代购部分未经国家批准进口的境外药品已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如何防范?

  加大处罚,严控渠道,降低药价

  为了更有效打击涉及代购境外药品的销售假药犯罪案件,宝安法院建议,应修订相关法律或出台司法解释,进一步加大假药犯罪的刑事处罚力度。要适当 加大假药犯罪的再犯、重犯行为的处罚,同时辅以剥夺从业资格、加大罚金力度等措施,进一步抬高假药犯罪的违法成本。此外,还需要强化司法、公安、卫生、工 商等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出台管理办法,协作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联动监管机制,斩断境外代购药品的利益链条。要进一步规范网络销售药品行 为,强化网络药店的审批管理,严控药品来源渠道,明确网络购物平台、网络支付平台的法律责任,切断境外代购药品的流通环节。

  宝安法院还建议积极鼓励境内企业合理合法开展相关药品的仿制工作,精简中介环节,减少药价虚增空间,“通过国际协作等方式逐步降低境内正规药品 的价格。”此外,宝安法院还建议应该充分发挥民众监督作用,设立举报热线,鼓励公民对涉嫌非法代购境外药品的网站或个人进行举报,并酌情予以一定的经济奖 励。编辑: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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