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虎网 2015/1/22 0:00:00 来源:
未知
■中医视窗
在中国的西南边陲,坐落着一个风景秀丽的省份——云南,它是我国的中药资源大省,中医药文化底蕴深厚:《滇南本草》流传至今500多年,《哀牢本草》《玉龙本草》系统总结了彝族、纳西族的医药经验。
云南中草药资源丰富,有“植物王国”“百药之乡”的美誉,中草药品种达6157种,为中国之首,利用中草药制成的“云南白药”“血竭”“青蒿素”“灯盏花系列产品”等名贵中药驰名中外。
近年来,得益于国家对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的大力支持,云南的民族医药得到了持续健康的发展,但由于地理位置和经济水平的因素,民族医药的发展也相应地受到了一定制约。日前,记者走进云南,近距离感受云南民族医药的发展。
人才奇缺制约民族医药发展
“云南是我国少数民族最多的省份,除汉族外,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少数民族就有25个,各民族分布呈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云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局 长郑进告诉科技日报记者,在云南各民族聚居地区,民族医药有着广泛的社会需求,但受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云南民族医药的发展仍然面临着诸多挑战。
据郑进介绍,云南全省共有中医药(民族医药)科研院所5所,包括云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云南省彝族医药研究所、西双版纳州民族医药研究所、普洱市民族传统医药研究所和沧源县佤医佤药研究所。
“云南是民族大省,民族医药较多,主要以傣医药、藏医药、彝医药为主,另外还有纳西东巴医药、白族医药、景颇医药、佤医药、壮医药、哈尼医药等众多少数民族医药。”但作为全国少数民族最多的省份,民族医药卫生人才奇缺,却是制约云南民族医药发展的一大障碍。
郑进认为,人才队伍建设是民族医药继承创新的关键环节,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滞后,已不能适应云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求。“相对而言,傣医的发展是比较积极的,但更多的民族医药由于找不到相应的医学人才,仍然处于未被开发的状态,一些民族医学几近失传。”
联合培养“傣医博士”
“相比早些年,傣医人才的培养情况确实已经大为改观。”调研中,云南中医学院院长李玛琳告诉科技日报记者,近年来,云南中医学院大力开展傣医学的学科建设,在零起点的基础上,发展到目前不仅开设了傣医本科专业,而且还取得了傣医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
为了加强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做好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工作,加大民族医药传承力度,培养高层次民族医药人才,近年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快推进了民族 医药师承工作与临床专业学位的衔接,对民族医药研究生采取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的形式。2006年,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云南傣医医师资 格考试也被纳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系列,与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同步进行。截至目前,共有322人取得了傣医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但作为云南中医学院的院长,李玛琳还有着更为长远的打算,她告诉记者,由于地理位置和经济条件的限制,在医学人才尤其是民族医药人才的培养上,云南更 多的还需要靠自己。尽管该校已和北京中医药大学达成协议,每年由北京中医药大学拿出两个博士指标给云南中医学院,联合培养“傣医博士”,但作为云南唯一的 中医学院,李玛琳希望国家能在少数民族医药人才的培养上给予更多的政策倾斜和支持,“当务之急,就是希望不久的将来能够取得傣医博士学位的授予权。”李玛 琳说。
发展民族医药得天独厚
云南省中草药品种达6157种,为全国之首,在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中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为推动民族医药发展,云南先后制定了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相关条例。
为了更好地挖掘整理民族医药的精髓,近年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实施了民族医药文献整理和适宜技术筛选推广项目,涵盖11个省区,涉及29个民族,完成了150部重要民族医药文献的整理工作,筛选了140项民族医药特色诊疗技术。
随着国家层面不断加大对民族医药发展的支持力度,云南民族医药也迎来了发展黄金期。目前,该省已出版了7部《傣医本科教材》和傣、彝、佤、纳西东巴医 药等民族医药书籍10余部,研发民族药院内制剂400余种。在傣族和彝族集居的西双版纳州、楚雄州,还研究制定了一批傣药、彝药的民族药标准。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赵明透露,未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还将加大民族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建设,切实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的就医条件,同时将加强全国重点民族医医院、全国民族医重点专科(专病)等项目建设,发挥民族医药特色优势,提高民族医药的临床疗效。
郑进说,这些举措让他看到了希望,对云南发展民族医药也更加有信心了。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