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健康家园 > 厦门同安家庭过期药品可回收 丢掉可能会污染环境

厦门同安家庭过期药品可回收 丢掉可能会污染环境

中国虎网 2016/11/22 0:00:00 来源: 未知

    台海网11月22日讯 据海西晨报报道 家里的药品过期失效了,怎么处理好呢?昨日,同安区启动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活动暨安全用药宣传活动,广大市民可将家庭里的过期失效药拿到灵燕大药房等指定地点回收。

“家里很多药品都过期了,丢掉后不仅浪费钱,而且可能会污染环境。”得知同安开始回收家庭失效药品后,家住厦航高郡的市民王阿姨立即赶往灵燕大药房,将过期药品交给工作人员回收。据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汪高乐介绍,目前同安共有13家灵燕大药房的连锁店面作为此次家庭失效药品的回收示范点。接下来,济元医药等符合条件的药店也将纳入到回收示范点内,“力争实现药品回收点在辖区内全覆盖,方便市民合理处理家庭过期失效药”。

灵燕大药房负责人叶灵燕表示,在营业时间内,市民均可将过期失效药品送往药房回收,回收的药品将由专人负责、专箱储放、专册登记,再送交至具有无公害处理资质的环保企业单位进行统一销毁。

在昨日的活动中,工作人员还在现场为市民发放宣传品,宣讲药品知识。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