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虎网 2016/11/23 0:00:00 来源:
未知
别让互联网医药广告再打擦边球
曾春光
受“魏则西事件”影响,莆田系医院从百度排行榜上销声匿迹了,如今不到半年又有重打鼓另开张的迹象。记者近日调查发现,莆田系医院又杀回医疗竞争市场,只是这一次,莆田系医院更换了推广手段,打出“医美分期”的招牌,以贷款美容的形式再次打入百度搜索首页(11月21日《北京青年报》)。
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付费搜索属于互联网广告,这些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而对于互联网上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等,必须通过审查机关进行审查,否则不得对外发布。而现实中,只有一部分做到了。
关于药品广告,《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4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药品广告审查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广告的审查工作。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现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都建立了药品等广告电子政务审批系统,实现了所有的药品等广告在线审批,审批后的广告批文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便于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即国内审批通过的药品广告,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上都能够查询到。公众如果发现互联网广告与政府网站公布的广告批文不同,则可认定为违法宣传,可以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以及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而医疗广告,是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医疗机构或医疗服务的广告。医疗广告的审查机关是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简称“卫计委”)、中医药管理部门。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俗称“广告批文”)与媒体类别发布医疗广告。然而,医疗广告的查询和监督却没那么直接方便。很多省级的卫计委官网,还不能查询到医疗广告批文。中医医疗广告好一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网首页有“中医医疗广告审批情况在线链接”,点击打开后可见《部分省(区、市)中医医疗广告审批情况》,但目前也只有19个省(区、市)建立中医医疗广告审批查询工作机制。
值得一说的是关于部队医疗单位能否发布医药广告。有关部门先后发布《关于禁止以军队名义发布医疗广告的通知》等文件,明令禁止军队医疗单位在社会媒体发布医药广告。
由此,期待互联网企业及各种媒体都能加强自律,认真做好医药广告的发布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广告批文而非自定内容任意刊播医药广告,让消费者得到真实、准确、客观的广告信息。更期待所有的医药广告批文都能在政府网站上查询,让公众能简单直接识别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同时,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医药广告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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