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今日新闻 > 阳光采购 药品让利5964万

阳光采购 药品让利5964万

中国虎网 2017/4/13 0:00:00 来源: 未知

       法制晚报讯(记者 李洁) 本市阳光采购正式运行4天的时间里,药品让利金额已达5964万元。针对部分患者感觉药价没降,市卫计委做出回应。据统计,一些低价药、短缺药价格上涨的采购金额仅占药品总金额的5%。

据介绍,市卫计委等部门将联合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管部门对涨价产品开展价格跟踪调查,对无理由伺机涨价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市卫计委获悉,作为北京医改新政之一,4月8日至4月11日,阳光采购正式运行4天的药品让利金额已达5964万元,完全符合改革预期。

药品阳光采购政策实施后,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在用的所有药品(毒麻精放、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中药饮片等不在采购范围内的药品除外)全部纳入阳光采购范围。

按照2015年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全年药品采购量计算,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每年可节约药品采购费用约28.8亿元。

阳光采购过程中,对市场供应充足的常用药,动态联动全国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价格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而对于短缺药品,阳光采购把确保临床用药供应放在第一位,合理提高药品价格,特别是提高全国性、地域性短缺的药品价格,能够在货源短缺的情况下有效占有市场购买先机,同时也能够促进企业积极生产。如前期短缺的鱼精蛋白、放线菌素D、甲巯咪唑、硫酸阿托品等均得以基本缓解。

此外, 针对一些低价药品,特别是对百姓关注度较高的优质品牌中成药,由于原料价格的逐年上涨,这类药品的全国价格都已普遍上调,为保证药品质量,药品价格不唯低价论。

此类药品在改革后价格有所上涨,但价格水平均处于全国或区域的较低水平。据统计,价格上涨药品的采购金额仅占药品总金额的5%。

据介绍,市卫计委等部门将联合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管部门对涨价产品开展价格跟踪调查,对无理由伺机涨价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释疑

问:医改后,都说药费会降下来,为什么到社区开药部分药价却和之前的价格是相同的?

答:本市基层医疗机构早在2006年起就开始实行了基本药物的零差率销售。这些药品在本次医药分开综合改革执行前,社区已经取消了药品加成,老百姓已提前享受到了实惠。2014年本市将基本药物品种扩充到699种,并开展了全国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价格的联动,许多产品价格已经处于全国较低水平了,所以改革执行后价格无明显变化。

本次阳光采购中,按照分类采购的原则,药品价格有升、有降,还有一部分价格持平。如拜糖平(阿卡波糖片)早在2009年就已在社区实现了零差率销售,2014年基本药物价格联动中也已完成联动,故其在阳光采购执行前后价格无明显变化,稳定维持在全国较低的价格水平。

问:自己长期服用的速效救心丸,这次改革后涨了9块多,原来价格是30.62元,现在价格是39.72元?涨价的原因是什么?

答:按照价格部门中成药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即可纳入低价药品政策管理的原则,速效救心丸属于国家低价药品政策范围。对这些药品国家的政策是加大政策扶持,鼓励生产和临床更多使用低价药品。价格上在不违反国家低价药品政策基础上,医疗机构可参考周边省份价格,随行就市与生产企业谈判形成供货价格。

同时,中成药的主要原料草药,属于农副产品,其价格随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且近年来价格连续上涨。经查,速效救心丸虽然随着周边省份的价格有所上涨,但其日均费用仍较低,依然属于低价药品范围。按照该产品不同包装数量计算,39.72元折合成单粒的价格约0.22元,已为全国较低水平。

相关新闻  将重点监督包间吸烟

北京最严控烟条例实施两年来,已累计向829家单位开出超过230万元的罚单。今年三月份,更处罚违法个人263人,创单月处罚最高纪录。接下来餐饮单位特别是包房包间将成为执法重点对象。

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昨天通报控烟执法两年来的“大数据”,各类场所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5%左右。

数据显示,自《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截至今年3月31日,全市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33.36万人次,共监督检查16.63万户次,发现不合格单位13210户次,责令整改12332户次,有829家单位被行政处罚,共计罚款230.2万元。控烟执法力度有增无减,今年3月份,全市共处罚控烟违法单位59家,处罚违法个人263人,二者数量均创法规实施以来的单月处罚新高。

今年一季度,控烟合格率较高的前三位分别是医疗机构、学校、宾馆,餐饮单位仍是最低。值得注意的是,餐饮单位的违法吸烟行为有回升迹象,尤其是包间内的违法吸烟行为。下一步,餐饮单位仍将是监督执法的重点。文/记者 李洁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