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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新规7月1日起实施 网上可买车 办税要实名

中国虎网 2017/6/29 0:00:00 来源: 未知

      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两类;身份证可以异地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在所有公积金中心使用……7月1日起,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梳理。

证监会去年公布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指出,要对投资者进行分类,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两类。成为专业投资者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二是具有两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两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律师等。

“专业投资者”之外均属于“普通投资者”。

证监会发布的《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7月1日起开始施行。“区域性股权市场”,也就是大家俗称的“四板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将施行,“四板市场”正式由中国证监会负责业务规则框架的制定和监管。

目前,全国各省和计划单列市,已设立40家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超过1.7万家,展示企业接近6万家,仅2016一年就为企业融资2871亿元,累计推动企业实现各类融资超过7000亿元。

重庆晨报记者从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按照住建部统一部署和安排,重庆作为首批试点城市,已经于6月25日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并开始上线运行。目前,公积金缴存职工可直接向转入地公积金中心提出转移申请,两地公积金中心通过接续平台办理转移业务,申请人不用两地来回奔波了。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据了解,首批试点城市包括上海、天津、重庆、长沙等16个城市,6月底前,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将在所有公积金中心使用。

7月1日,商务部发布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办法规定:允许各种汽车销售存在,其中包括卖场,网上销售,实体店等。也就是说,7月1日开始,可以在网上买汽车了。

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还明确规定:供应商、经销商不得限定消费者户籍所在地,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服务、召回等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时使用的配件和服务除外。

7月1日起,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实名办税。实名办税是对办税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个体,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等)实施的身份确认制度——涉税业务需持证,发票业务要实名,其他业务认身份。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7月1日起,发票业务还需实名认证,包括发票领用、发票开具、发票验旧、发票缴销、个人房屋出租发票代开等。

市民办理个人发票管理业务前应首先进行实名认证;办理个人发票管理业务时,需持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并通过实名验证后,才可以取号办理业务。

公安部网站消息,7月1日将在全国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细化疑难户口落户政策,力争年底前基本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但以下两种情况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一是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二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对于以上情形,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或员工自行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每年2400元。7月1日起该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

本报记者 黎胜斌 实习生 张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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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法》7月1日实施

昨日举行宣传启动仪式

本报讯 (记者 雍黎 王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以下简称《中医药法》)将于7月1日起实施。为宣传《中医药法》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昨日,重庆市宣传贯彻《中医药法》启动仪式在江北观音桥广场启动。

据悉,本次活动除《中医药法》宣传及咨询外,还设立了中医药文化表演区、重庆中医药成果展示区、中医药健康知识展示区、中药标本展示区、市级名中医义诊区和中医药适宜技术体验区。市民不仅可以通过展览和发放的宣传手册详细了解《中医药法》,还可以现场向名中医寻医问诊,体验中医推拿、耳穴埋豆等适宜技术,观看重庆道地药材腊叶标本,欣赏具有中医特色的文艺表演等。

据了解,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将6月定为《中医药法》主题宣传月。根据工作部署,重庆各区县集中在6月举办《中医药法》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展示中医药的悠久历史和独具特色的医疗健康服务,引导广大群众知晓《中医药法》,正确认识中医药,科学利用中医药,为《中医药法》的正式实施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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