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曝光台 > 吉林两医院医生集体收药品回扣83万 按工作量分钱

吉林两医院医生集体收药品回扣83万 按工作量分钱

中国虎网 2017/8/22 0:00:00 来源: 未知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日前,吉林省延边高丽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李某因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

据了解,李某涉案被判刑的原因是曾向延边当地两家医院多次贿送药品回扣。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药品业务员李某的被判,揭开了当地两家医院五个科室医生集体收受药品回扣的内幕。细节显示,为代理的药品提高销售量,自2008年至2016年,李某所在公司多次以回扣款、值班费或赞助费的名义向两家医院贿送了共计833219元。

回扣变赞助费 两家医院五科室涉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延边高丽医药有限公司(另案处理)对延边第二人民医院、龙井市人民医院进行“药房托管”后,为了提高药品销售量,经理姜某(另案处理)让被告人李某负责按照药品的销量,计算出药品回扣款的数额,并代表延边高丽医药有限公司将回扣款送给医院相关科室。

指控细节显示:这些数额不等的回扣都是以值班费或赞助费的名义直接贿送的。2008年2月至2011年12月,被告人李某送给龙井市人民医院药剂科的值班费和赞助费共计156090元;2012年3月至2016年6月,被告人李某送给龙井市人民医院药剂科值班费和赞助费共计161040元。

2012年5月至2015年5月,被告人李某送给龙井市人民医院消化内分泌科药品回扣款共计121038元;2012年6月至2016年2月,被告人李某送给延边第二人民医院呼吸内科药品回扣款共计277379元。

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被告人李某送给龙井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药品回扣款共计21633元;2013年1月至2015年5月,被告人李某送给龙井市人民医院中医科药品回扣款共计96039元。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