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自贡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9月7日起,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药品全面执行“两票制”有关规定。
据悉,“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为应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突发事件和病人急(抢)救等特殊情况,紧急采购药品或国家医药储备药品,可特殊处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流通经营仍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自贡十部门发文
明确实施“两票制”范围
自贡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说,实施“两票制”改革意义深远,是深化医药体制改革、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压缩药品流通环节、规范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推动降低药品虚高价格的重要抓手,更是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的有效手段。
2017年5月25日,自贡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食药监局等10部门就联合转发了《关于在四川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在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试行药品采购“两票制”,明确实施“两票制”范围。
《通知》要求,全市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中实行“两票制”;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鼓励实行“两票制”,允许在“两票制”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结算配送费用。
过了半年过渡期
“两票制”纳入深化医改考核
据了解,“两票制”实施分阶段进行。从2017年4月6日起-2017年9月6日,是公立医疗机构启动实施两票制的过渡期。
过渡期内,对不符合“两票制”规定的药品采取调整品种或配送渠道等方式逐步解决。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加强督促检查,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实现监管标准互通、违法线索互联、处理结果互认,推动“两票制”政策落地生效。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区县、市级部门、医疗卫生机构推进“两票制”工作纳入深化医改工作考核内容,并实行台账管理。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