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虎网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招商快讯 > 发改委发布民企境外投资规范

发改委发布民企境外投资规范

中国虎网 2017/12/19 0:00:00 来源: 未知

近年来,中国药企斥重金购买海外资产已成医药圈大潮流,呈现标的领域广泛、交易频次高、投资金额大的特点。基于此,国家为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走出去”,发改委会同商务部等部门昨日发布了《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行为规范》),主要从五方面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活动进行引导和规范,希望为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提供指引,帮助民营企业在境外投资活动中认识风险、防范风险、提升防控风险的能力,同时促进我国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

12月18日,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等部门发布了《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

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认为,民营企业是境外投资的重要主体,不仅是决策主体,也是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国家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走出去”,发改委在系统梳理近年来民营企业境外投资风险案例的基础上编制《行为规范》,希望为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提供指引,帮助民营企业在境外投资活动中认识风险、防范风险、提升防控风险的能力,同时促进我国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

按照分类指导原则,目前,发改委也正在会同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争取尽快发布。

孟玮介绍称,《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主要从五方面对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活动进行引导和规范:

一是完善经营管理体系。民营企业要建立健全境外投资决策、授权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规章制度。

二是依法合规诚信经营。民营企业及其境外分支机构要认真履行国内外相关手续,开展公平竞争,诚信经营。

三是切实履行社会责任。鼓励民营企业在境外投资过程中热心公益事业,增进文化交流,树立服务社会的良好企业形象。

四是注重资源环境保护。倡导民营企业提高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意识,遵守东道国环保法规,履行环保责任和相关法律义务。

五是加强境外风险防控。民营企业要加强全面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境外安全保障措施,做好安全事故处理。

《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全文

网站声明:

1、本网部分资讯为网上搜集转载,为网友学习交流之用,不做其它商业用途,且均尽最大努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第一时间与本网站联系,联系邮箱:tignet@vip.163.com 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妥当处理。对于本网转载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虎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现在已经有0个对此文章发表过评价0个人发表过求助问题查看所有评论
请正确输入正确电 话
    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对以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北京虎网纵横广告有限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如您有意投稿,请点击“我要投稿”。
中国虎网纳您良言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任何单位及个人发布信息,请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注意产品功能表达,杜绝虚假违法广告,产品功能夸大宣传。
业务电话:010-53399568 手机/微信:14700496243
客服微信:14700496243
  :本网站为专业的医药招商代理平台,不出售任何药品,买药请到当地医院咨询,请不要拨打以上电话,谢谢合作。
  为了使您更方便的找产品本站开通了全国医药代理商联络QQ群:(群①:62942367 群②:54524537 群③:104496983)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许可证号:京ICP备12012273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5-0001
虎网医药招商网(www.tignet.cn)版权所有,谨防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