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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五大举措“修复”医患关系 杜绝见死不救

中国虎网 2007/4/7 0:00:00 来源: 未知
  从卫生部获悉,为了整顿和规范医疗执业环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从今年开始,围绕医院管理和“以病人为中心”的五大举措将在全国医疗机构逐步推开。   ——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将按照《医师定期考核办法》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规范,对业务不精、责任心不强、多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师暂停或中止其执业活动。对疏于管理、医疗事故频发的医疗机构,暂停执业活动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   ——及时救治急诊抢救的患者。对需急诊抢救的患者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坚持先抢救、后缴费原则,坚决杜绝见死不救等违规违法行为。同时,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制定医疗机构承担突发公共卫生等事件救治任务的补偿政策,妥善解决医疗急救欠费问题。   ——规范医疗事故鉴定,修订赔偿标准,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司法部门将与卫生部门共同研究确定医疗事故鉴定主体。卫生部门负责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进行程序审查,医学会负责技术鉴定专家的管理并对鉴定案例进行复核。建立医疗事故异地鉴定仲裁制度,对医疗事故争议较大的案例,由卫生部门组织进行异地鉴定。研究修订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和标准,制定统一的赔偿标准。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诉讼的举证责任规则。   ——推行医疗责任保险。组织、引导医院和医务人员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靠第三方化解医疗纠纷。引导和鼓励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化解医疗风险。   ——加强医院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平安医院”建设。落实医院内部治安防范措施,建立预警机制,制订突发医疗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解决。   医患关系激化 医疗纠纷法律规范酝酿出台   “去年卫生厅接到上报的医疗纠纷有400多起,我在2006年期间有四次被人起诉到省法院,三次因为医疗纠纷”去年底,广东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在公开场合的这番讲话敲响遏止医疗纠纷警钟。他还表示,400多起医疗纠纷这个数字估计还不到实际发生的1/3,如此多的纠纷事件,说明医疗行业缺乏人文关怀。   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是指医生与患者之间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真诚沟通、密切配合的关系。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协调发展、提高医院诊疗水平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重要条件。   全国政协委员钟南山院士提交了有关药价问题和医患关系的提案。钟南山认为,医疗应该是一种政府行为,应体现其公益性,加大投入。至于药品问题,现在国家提出要把15万多种药品重新审核,“不应该这样一棍子打死”,应该把药品审批权由地方收归国家。钟南山认为,无论中央还是地方,关键是由谁来监管。目前药品审批流程还不够透明,存在很多暗箱操作。钟南山说:“目前我国还没有真正的监管机构,对药监局本身进行监管。政府应尽快建立对医药管理的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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